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7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 002481)自2015年7月7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7日、7月9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2015-057、2015-058、2015-062、2015-063、2015-064、2015-070,2015-071)、《关于停牌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商谈,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7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指派保荐代表人陈永先生、贺星强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建投《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陈永先生因工作变动,其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曾琨杰先生接替陈永先生承担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继续履行相关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贺星强先生和曾琨杰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曾琨杰先生简历
曾琨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蓝星清洗重大资产重组、华联综超非公开发行和公司债、工商银行可转债、燕京啤酒公开增发、太极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宝硕股份非公开发行、福田汽车公司债、曙光信息IPO、双塔食品非公开发行、九鼎新材非公开发行及成都银行IPO(在会项目)等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大通燃气非公开发行,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