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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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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0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6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与投资境内的基金一样可能面临的各种类似风险因素外,香港、台湾等海外证券市场的特点和市场规则均不同于境内市场,投资人还可能面临境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的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国家风险、新兴市场风险、证券借贷及其他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在购买此类基金时应当充分了解其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管理,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在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公司的优质股票,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四、投资方向和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存托凭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权益类证券和银行存款、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以全球除内地股票市场以外的具有“大中华概念”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大中华概念”的股票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上市公司注册在大中华区域(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三十股权(占总股本)由大中华区域的股东持有;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至少百分之五十之营业额来自大中华区域。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依托兼具丰富国际经验和本土化优势的研究平台,从实证出发,以企业的基本分析为核心,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运用于资产配置、股票估值等整个投资活动过程中,构建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与目标的最佳投资组合,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在投资方向上,本基金以全球除内地股票市场以外的具有“大中华概念”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投资市场选择上,理论上,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但由于“大中华概念”公司的上市地点集中在香港、台湾、美国、新加坡和英国的证券交易所,特别是香港、台湾证券交易所。本基金将主要考虑在这五个市场进行配置。在香港、台湾、美国、新加坡和英国等市场的配置比例上,本基金将在政策允许投资的比例范围内,根据各个市场的特点,比如市场预期、流动性、周期性等,再结合不同市场上市公司的行业代表性来完善行业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和大中华地区区域经济的基本面分析,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资产进行有效资产配置;对股票的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三站式”精选策略,挖掘定价合理、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主要对全球除内地市场外具有“大中华概念”的股票进行积极的投资。对于其他的低风险资产(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的投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基金资产流动性的需求。同时,考虑到大中华区域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基金将主要根据宏观大势进行资产配置调整,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状况、区域经济态势、证券市场走势、政策法规影响、市场情绪等综合分析,调整基金在股票、现金等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累积收益。

      2、股票精选策略

      对股票的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三站式”精选策略,分别通过量化筛选、基本面评估及催化评估、宏观因素评估三个步骤对股票池进行筛选,挖掘出定价合理、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第一站将采用量化筛选采选方法,对股票流动性、价值性、成长性、盈利能力、市场动量、评级调整等方面的指标参数进行量化的设定,采用公司的股票量化筛选平台,挑选出合格的股票;

      第二站再采取“GCMV”方法(Growth, Cash-flow, Management, Valuation)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分析。

      1.潜在的成长力:通过对公司信息的详尽分析,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产品项目规划、外界利好因素等进行研究,努力发掘公司潜在的成长能力;

      2.现金流:对财务报表及公司其他资料中报告的公司现金流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公司的中短期流动性状况,以及现金流情况对公司成长性的支撑力度;

      3.管理能力:公司管理能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对上市公司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研究,观察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的水平;

      4.定价: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增长模式,采用相关的定价模型对股票进行定价分析,同时,采用横向和纵向的比较方法,分别与公司以往的价值指标表现和同行公司当前的价值指标表现进行比较,得出股票合理价位区间。

      同时,对公司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催化因素进行挖掘,比如战略转型、资产并购、结构调整、资产注入、财务重整等。这些催化因子对于公司的股价表现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本基金将通过大量的微观研究,识别和发掘出由催化因子带来的积极变化而获益的公司。

      在经过前面二站的评估之后,我们还将把个股在区域和行业的框架下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将重点分析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走势、经济结构及发展模式、法律制度和监管环境、消费者行为特征等。同时,将研究那些个股所对应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行业结构和运行机制、行业近期和长期的发展前景、对经济的贡献度、行业进入壁垒、行业竞争格局等。通过对重点股票池中个股所对应的区域、行业的比较分析,选取最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构成基金的投资对象。

      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分析与行业前景判断,综合考量投资标的走势、指数的代表性、跟踪误差和交易流动性等因素,挑选合适的ETF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货币类投资将主要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及现金替代性管理为投资目标。今后,随着全球证券市场及投资工具的发展,本基金可适当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是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 (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MSCI金龙指数是按照自由流通市值调整方法编制的跟踪大中华区域内可投资股票的全球性投资指数,由MSCI香港指数、MSCI中国外资自由投资指数以及MSCI台湾指数组成,是受到全球机构投资者广泛认可的指数,以美元计价。

      在MSCI金龙指数的体系中,包括价格指数(Price Index)、总收益指数(Gross total return)和净总收益指数(Net total return)。考虑到海外股票的分红次数多、比例高,以及本基金在一些主要投资市场需缴纳一定的预扣税(Withholding Tax),我们选择将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将样本股分红计入指数收益,同时扣除了分红的预扣税,因此能够较好地体现本基金的收益特征。

      注:1、与业绩比较基准比较时,应采取相同的计价货币;

      2、虽然本基金可能的投资市场除香港、台湾外,还包括美国、新加坡以及英国等境外市场,而业绩比较基准并未涵盖这些市场,但由于目前尚未有能够涵盖所有境外市场大中华概念股票的公开知名指数。因此,鉴于MSCI金龙净总收益指数与本基金投资范围的匹配性以及其知名度等因素,我们选用其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同时,本基金投资的目标市场是海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别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报告期末”)。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

      ■

      注: 1、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三)投资范围、(九)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2、本基金按照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计算和表述投资业绩。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国有先生,董事,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起转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陶乐斯(Ligia Torres)女士,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1996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执行官,2010年10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及新兴市场主管。

      简伟信(Vincent Camerlynck)先生,董事,比利时国籍,国际政治学硕士,历任CL Global Partners(纽约)副总经理、汇丰投资银行(伦敦)副总经理、高盛投资银行(伦敦及巴黎)董事总经理、法国巴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伦敦)行政总裁兼董事,2012年9月至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香港)亚太区行政总裁。

      刘颂先生,董事、总经理,英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英国伦敦洛希尔父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助理,路透伦敦资产管理战略企划部全球总监,路透香港亚太区资产管理及研究总监,香港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德意志资产管理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校长。

      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先锋投资(米兰及都柏林)独立副董事长, Fundconnect独立董事长、Degroof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银行B Control SICAV 独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馨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1984年7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院长。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处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魏海诺(Bruno Weil)先生,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监事,博士,CFA。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2012年11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

      奚万荣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03年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2015年7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章明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加拿大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 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经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年4月至2015年7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5年7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阎小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助理经济师、富通银行欧洲管理实习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市场部副经理、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上海华东区首席代表、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6年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3年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4至2006年4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06年4月起任财务总监。2013年4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德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4年3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分析师、组合经理、研究总监、股票绝对收益组合总监、投资总监。2014年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树方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6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铭先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学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先后任职于香港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瀚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04年 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分析师,2008年6月至2010年1月任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1月起任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QDII)基金经理,2011年1月起任海富通大中华混合(QDII)基金经理。2014年1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大中华股票投资负责人。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刘颂,总经理;戴德舜,副总经理;邵佳民,总经理助理;丁俊,投资副总监;杜晓海,量化投资部总监,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一、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资产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及在境外市场开户登记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以及其他为基金利益而产生的中介机构费用;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税务代理费等;

      10、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11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境外市场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十三、境外资产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岳毅总裁

      成立时间:1964年10月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黄晚仪 副总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联系电话:852-3982-3753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电话:021-38650999

      传真:021-33830160

      2、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联系人:李伟

      网址:www.cebbank.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网址:www.spdb.com.cn

      (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联系人:毛真海

      网址:www.czbank.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95558

      联系人:顾凌

      网址:www.cs.ecitic.com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郭新双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whysc.com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肖亦玲

      网址:www.htsc.com.cn

      (2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联系人:李良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021-61195566

      联系人:吕品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www.dfzq.com.cn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www.guosen.com.cn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罗芳

      网址:www.tebon.com.cn

      

      (下转B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