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5-048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5年9月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过桥贷款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的议案。
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过桥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利率执行。
本议案关联董事夏中华先生、金春玉女士、付宏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附属公司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800万元(捌仟捌佰万元整)的议案。
此笔借款全部用于补充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天海”)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议案关联董事夏中华先生、金春玉女士、付宏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持股比例为88.50%;控股子公司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 11.50%。为了支持北京天海的发展,公司向其提供贰亿玖仟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补充其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采购资金,期限为1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资金占用费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北京天海收取。借款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继续停牌申请,具体情况公司会根据上交所批复进行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5-049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8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常昀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过桥贷款5000万元(伍仟万元整)的议案。
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过桥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利率执行。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附属公司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800万元(捌仟捌佰万元整)的议案。
此笔借款全部用于补充廊坊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天海”)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利率执行。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持股比例为88.50%;控股子公司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 11.50%。为了支持北京天海的发展,公司向其提供贰亿玖仟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补充其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采购资金,期限为1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资金占用费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北京天海收取。借款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5-050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日以邮件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际出席会议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拟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本次交易系为了做强做大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及相关标的资产其他股东,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
(2)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或控制的装备制造与服务相关资产,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组织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积极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国资委等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审批事宜。截至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牌满一个月时及时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并自停牌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相关资产范围广、程序复杂,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方案涉及的相关具体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完善,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在披露重组预案前,本次重组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原则同意。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继续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及其估值等,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并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审批事宜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5-05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2015年7月13日该事项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4)。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4)。
截止目前,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各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的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