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5-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1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江苏界达特异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达新材料”)就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和公司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厂”)的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分别于2015年6月29日和2015年8月13日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内容具体可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6日和2015年9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3)和《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4)。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5年8月17日,界达新材料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扬州厂的起诉。2015年9月8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界达新材料撤回对被告扬州厂的起诉。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