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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4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核查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2.1 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 发行对象与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4 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固定利率品种的票面利率将由簿记管理人在一定利率区间内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浮动利率品种将由簿记管理人在一定利差区间内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5 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6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8 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9 偿债保障措施: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债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确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4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核查相关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2.1 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 发行对象与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4 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固定利率品种的票面利率将由簿记管理人在一定利率区间内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浮动利率品种将由簿记管理人在一定利差区间内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5 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6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8 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9 偿债保障措施: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债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4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核查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与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固定利率品种的票面利率将由簿记管理人在一定利率区间内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浮动利率品种将由簿记管理人在一定利差区间内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5、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方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8、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9、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债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簿记的利率/利差区间、还本付息的频率和方式、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偿债保障、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如监管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申报、发行、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