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5-053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的通知,贝因美集团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方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通过《华泰基石1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3、增持数量:9,260,152股;
4、增持均价:13.5294元/股;
5、增持总金额:125,284,098.87元;
6、增持时间:2015年7月29日-9月8日;
本次增持前,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28,823,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6%;增持后,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8,083,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06%。
二、增持目的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决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通过增持股份可分享公司股价持续上涨的收益。贝因美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6个月内(2015年7月29日-2016年1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22,520,000股的2%(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贝因美集团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贝因美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