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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15-03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6)。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 月15日 15:00—2015年9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中油阳光大酒店(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110号)Ⅳ号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9日(星期三)

    9、会议主持人:周明杰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 8:30~11:30, 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5楼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9月11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5楼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4

    联系人:陈慧、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6051072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4

    2、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100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A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慧、唐小芬

    联系电话:0755-26051072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mailto:securities@hollyfuse.comok@oceansking.com.cn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5楼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4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附件一: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年9月11日17: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