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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2015-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9-11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15 年9月14日起开放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

      3.1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3.1.1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3.1.2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泰天富改革混合”,基金代码:001305)。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 = 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天以上、一年以下,决定转换为九泰天富改革混合的基金份额,假设转换申请日(T日)收市后,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元,九泰天富改革混合的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 10,000.00×1.200 = 12,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 12,000.00×0.5% = 60.00元

      转入金额 = 12,000.00– 60.00 = 11,94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 11,940.00/(1+1.50%)× 1.50% = 176.453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 11,940.00/(1+1.50%)× 1.50% = 176.453元

      补差费用 = 176.453 - 176.453= 0元

      净转入金额= 11,940.00–0 = 11,940.00元

      净转入份额 = 11,940.00/ 1.000 = 11,940.00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1.200元的10,000.00份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申请转换为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九泰天富改革混合份额,可得到11,940.00份九泰天富改革混合基金。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2.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事具备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电话:010-5260168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联系人:谢恩佳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http://trade.jtamc.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上述销售机构中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条件成熟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4.2场内销售机构

      -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tam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9-11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15 年9月14日起开放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

      3.1转换费率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3.1.1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

      3.1.2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0892)。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 = 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公开法律文件。

      例如: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天以上、一年以下,决定转换为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假设转换申请日(T日)收市后,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元,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的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 10,000.00×1.000 = 10,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 10,000.00×0.5% = 50.00元

      转入金额 = 10,000.00– 00.00 = 9,95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 9,950.00/(1+1.50%)× 1.50% = 147.044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 9,950.00/(1+1.50%)× 1.50% = 147.044元

      补差费用 = 147.044 - 147.044= 0元

      净转入金额= 9,950.00–0 = 9,950.00元

      净转入份额 = 9,950.00/ 1.200 = 8,291.67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10,000.00份九泰天富改革混合申请转换为份额净值为1.200元的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份额,可得到8,291.67份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2.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事具备拟转出基金和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换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电话:010-5260168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联系人:谢恩佳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http://trade.jtamc.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上述销售机构中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条件成熟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5年5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tam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协商一致,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本公司将针对天天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在天天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的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05)。

      二、调整内容

      自2015年9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金额的,不再调整。

      三、重要提示

      1、天天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天天基金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