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 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 2015-026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宁劳人仲案字[2015]第61号)(以下简称“答辩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写到:“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决定受理逯金忠、赵九和、张文静、逯前宽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副本)送与你(单位),……”。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仲裁申请书》 中的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逯世波五个月因病休养期间的工资120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逯世波死亡的救济费32360元,丧葬费48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自2015年1月份开始,每人每月按360元计算,至被抚养人去世为止,当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时并依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仲裁申请书》 中描述的申请理由
逯世波自2014年2月份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因受工作环境的影响,2014年8月份逯世波患肺癌,经治疗无效于2014年12月28日去世。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相关的遗属待遇,给付逯世波生病休养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却拒绝给付。为维护申请人权益,特申请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对申请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四、 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截至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的仲裁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 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宁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宁劳人仲案字[2015]第61号)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