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8版)
跨市场套利是指基金管理人从债券各子市场所具有的不同运行规律、不同参与主体和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差异中发掘套利机会,从而进一步增强债券组合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将在确定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适的介入时机,进行一定的跨市场套利。
⑤把握市场低效或失效状况下的交易机会
在市场低效或失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利以及优化策略对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收益。
A、新券发行溢价策略
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新券发行利率可能远高于市场合理收益率,在发行时认购新券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B、信用利差策略
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存在合理的信用利差,由于短期市场因素信用利差可能暂时偏离均衡范围,从而出现短期交易机会。通过把握这样的交易机会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当正股价格处于特定区间内时,可转换债券将表现出股性、债性或者股债混合的特性。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创造超额收益。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①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及各行业的发展状况,优先投资于选择盈利能力稳定、经济周期波动性较弱行业中的企业,并根据行业特征、所处阶段等因素对于不同行业进行排序;
②研究债券发行人的产业状况、市场竞争格局、行业政策、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特殊事件风险等基本面信息,综合评价公司的长期竞争能力和运作风险;
③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合理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
④利用债券和可获取的信贷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根据债券相关条款和可类比实际投资的回收情况,估算该债券的违约损失率;
⑤债券评级的具体要求债券主体评级BBB+以上(含),债项评级AA以上(含),同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偿债安排等;
⑥综合发行人各方面分析结果,确定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溢价偏高、性价比较优的私募债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放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债券资产的超额收益。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重点投资于具备内生性增长基础或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价值创造型企业。根据CPPI和TIPP策略,在股票投资限额之下,发挥基金管理人主动选股能力,控制股票资产下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将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内生性增长动力的判断,选择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优势上市公司,结合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盈利预期稳步上升、成长性发生根本变化且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通过选择流动性高、风险低、具备中期上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集中性风险,保证股票组合的稳定性和收益性。
(2)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参与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以增加收益。本基金组合的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策略主要是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选择新股申购的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新股的卖出时机。通过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当时的市场环境,根据可比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和价格水平,预测新股在二级市场的合理定价及其发行价格,指导新股询价,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低风险收益。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今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若本基金变更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基金的投资策略为: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走势、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适时动态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及提高基金收益的目的。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采用“投资时钟理论”,对于经济周期景气进行预判,并按照行业轮动的规律进行行业配置。通过对于经济增速、通货膨胀率、以及其他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可以将经济周期大致划分入复苏、增长、萧条、衰退四个阶段。对应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阶段,配置不同的大类资产及不同的行业,将取得不同的收益,并能够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在衰退阶段,大多数行业的产能过剩将通货膨胀率冲击至很低位置,需求不足导致经济增速较低,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中央银行将通过降低利率的方式来刺激经济,在这一阶段,债券将是最佳的投资类别,股票市场上,防御性的成长性行业,如消费品行业,相对较好;
在复苏阶段,随着衰退期的政策刺激,低利率逐渐刺激需求,企业利润企稳反弹,通货膨胀率低位温和反弹,经济一片欣欣向荣。此时,周期性成长行业为最佳投资类别。
随着需求的继续反弹,经济增速强劲,通货膨胀率将攀上高位,利率被动抬升,周期轮动进入增长期,强周期性行业如建筑、石油石化、房地产等行业表现较好。
为了抑制经济过热走势,利率将成为主要调控手段,企业盈利见顶,高通胀与低增长将逐步到来,此时,全行业承担着高利率带来的负担,现金是最佳投资标的,股票市场中,相对必需的消费品以及价值型行业,相对较好。
3、个股投资策略
在个股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优选具备核心竞争力并估值合理的优势个股。主要评价维度包括:
(1)公司主营业务具备核心竞争力,核心优势突出。公司在细分行业中处于龙头位置,具备核心竞争力,比如垄断的资源优势、独特的商业模式、稳定的销售网络、卓越的品牌影响力等;
(2)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收入、利润连续快速增长;同时从盈利模式、公司治理、人员稳定性、创新能力等多角度来分析其成长性的持续能力;
(3)个股的估值优势。针对处于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公司,运用不同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挖掘具备安全边际的个股。
4、债券投资策略
当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时,本基金将择机把部分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降低基金组合资产风险水平。本投资组合对于债券的投资以久期管理策略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跨市场套利策略对债券资产进行动态调整,并择机把握市场低效或失效情况下的交易机会。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债券分析框架和量化模型,通过预测利率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平均久期,实现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债券市场视为金融市场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通过“自上而下”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据此确定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当预测利率和收益率水平上升时,建立较短平均久期组合或缩短现有债券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当预测利率和收益率水平下降时,建立较长平均久期组合或增加现有债券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
债券资产投资建立的分析框架包括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分析金融市场中各种关联因素的变化,从而判断债券市场趋势。宏观经济指标有GDP、CPI、PPI、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M1/M2、新增贷款、新增存款、超额准备金率。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将用以分析央行的货币政策,以判断市场利率变动方向;另一方面,央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流也将带来明显的影响,从而引起债券需求变动。本基金在对市场利率变动和债券需求变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建立和调整最优久期债券资产组合。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在确定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特点,以及收益率曲线斜率和曲度的预期变化,遵循风险调整后收益率最大化配比原则,建立最优化的债券投资组合,例如子弹组合、哑铃组合或阶梯组合等。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个券基本面和估值的研究,选择经信用风险或预期信用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个券,收益率相同情况下流动性较高的个券以及具有税收优势的个券。
在个券基本面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关注:信用评级良好的个券,预期信用评级上升的个券和具有某些特殊优势条款的个券。在个券估值方面,本投资组合将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的个券,信用利差充分反映债券发行主体的风险溢价要求的个券,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曲线比较具有相对优势的个券。
(4)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基金管理人从债券各子市场所具有的不同运行规律、不同参与主体和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差异中发掘套利机会,从而进一步增强债券组合的投资回报。
我国债券市场目前由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市场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在资金面、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确定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适的介入时机,进行一定的跨市场套利。
(5)把握市场低效或失效状况下的交易机会
在市场低效或失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利以及优化策略对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收益。
①新券发行溢价策略
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新券发行利率可能远高于市场合理收益率,在发行时认购新券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②信用利差策略
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存在合理的信用利差,由于短期市场因素信用利差可能暂时偏离均衡范围,从而出现短期交易机会。通过把握这样的交易机会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5、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利用银行存款、回购和短期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进行有效的现金流管理,在满足赎回要求的前提下,有效地在现金、回购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之间进行灵活配置。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参与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以增加收益。本基金组合的新股申购(含增发新股)策略主要体现在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选择新股申购的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新股的卖出时机。通过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当时的市场环境,根据可比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因素和价格水平预测新股在二级市场的合理定价及其发行价格,指导新股询价,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低风险收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今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二、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本基金在各保本周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是保本混合型基金,保本周期最长为3年,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体现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能够使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若本基金变更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选取了A股市场上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300只股票作为其成份股,较好地反映了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指数的编制采用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数据、交易所债券的成交数据、债券柜台的双边报价、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以及市场成员收益率的估值数据,并参考了中国债券市场中部分核心成员的收益率估值数据,以更好地反映债券价格信息。中债总财富指数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范围为0-95%,债券等资产投资范围为0-95%。本基金对沪深300指数和中债总财富指数分别赋予55%和45%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三、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一)本基金在各保本周期内的风险收益特征为: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和一般混合基金。
(二)若本基金变更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为: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为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四、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本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五、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2015年6月30日)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十六、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担保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型为“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和过渡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本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自2015年3月13日起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申购本基金10,000.00元,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100=8,983.11份
即投资者缴纳申购款10,000.00元,获得8,983.11份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届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2、赎回费用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
注:上表中的“年”指365个自然日。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假定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投资者赎回其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满1年,则:
赎回总额=10,000×1.150=11,500.00元
赎回费用=11,500.00×1.5%=172.50元
赎回金额=11,500.00-172.50=11,327.50元
即投资者赎回其持有的10,000份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获得赎回金额11,327.50元。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届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公告。
3、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①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例:某投资者持有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出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2%,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金转换费为:
转出金额=100,000×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0
转入总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100,000-100,000/(1+1.2%)=1,185.77元
转入净金额=100,000-1,185.77=98,814.23元
转入份额=98,814.23/1.050=94,108.79份
基金转换费=0+1,185.77=1,185.77元
②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满2年,决定转换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5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1.0%,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金转换费为:
转出金额=100,000×1.150=115,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15,000×1.0%=1,150元
转入总金额=115,000-1,150=113,85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113,850-0=113,850元
转入份额=113,850/1=113,850份
基金转换费=115,000×1.0%=1,150元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3)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5年3月14日刊登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与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情况及主要人员情况。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
5、在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的申购费用、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内容。
6、在第八部分“基金的保本”中,更新了保本、保本周期目标收益率的内容。
7、在第九部分“基金保本的保证”中,更新了基金保本的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情形、担保人不得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担保费计算期间、《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等。
8、在第十部分“保本周期到期”中,更新了下一保本周期基金资产的形成的内容。
9、在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管理”中,增加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披露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数据。
10、增加了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披露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数据。
11、在第十六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内容。
12、在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事项。
13、更新了“附件:《保证合同》”的内容。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