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15-103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0日,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集团”)通知,文广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文广集团于2015年9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7,100股。本次增持前,文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4,961,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1%;本次增持后,文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5,11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2%。本次增持投入金额为人民币499万元。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属于公司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决定的公告》(临2015-077)文广集团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增持后,文广集团还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至9月10日收盘增持东方明珠股份已累计投入资金为0.5484亿元人民币。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文广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文广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