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补充质押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5-03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补充质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周举东先生的通知,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1. 周举东先生2014年11月26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周举东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60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5日。 以上质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2. 由于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周举东先生上述质押股份2,060万股,通过转增1,648万股,合计质押为3,708万股。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近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波动,周举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20万股补充质押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9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5日。
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不会影响周举东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 本次补充质押后,周举东先生质押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4,228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举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38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422,426,880股的28.50%;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为5,2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2%,占公司总股份的1.2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2,28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12%,占公司总股份的10.01%。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