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7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7,237.72万股(含7,237.72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10.3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5,200万元(含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以及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前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B、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C、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D、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E、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F、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G、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H、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详见2015年9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7,237.72万股(含7,237.72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10.3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5,200万元(含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以及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前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B、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C、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D、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E、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F、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G、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H、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8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9月27日——2015年0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9月27日15:00至2015年0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09月22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09月2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子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对象
2.3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4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6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7 上市地点
2.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9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25日的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2)联系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3)联系传真:0755-86098166
(4)联系人:华元柳、林美花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528;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 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④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9月27日15:00至2015年09月28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1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09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英飞拓” (002528)股票( )股, 拟参加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0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
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8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1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自2015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2015-076、2015-077、2015-078)。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201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飞拓;证券代码:002528)将于2015年9月1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8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2、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7.52亿元,按照发行底价10.39元/股计算,最多将发行7,237.72万股,公司股本规模将由71,222.10万股最多增加至78,459.82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也将有较大幅增加,公司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底价10.39元/股,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7.52亿元,本次预计发行数量按发行底价计算为7,237.72万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1,222.10万股增至78,459.82万股;
2、考虑本次再融资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2015年底前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本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假设情形一: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4年度持平,即3,559.00万元;假设情形二: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4年度增长10%,即3,694.90万元;假设情形三: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4年度下降10%,即3,023.10万元;
4、利润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该利润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5、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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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口径计算;
2、2015年5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441,70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232,208,540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未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的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200万元,用于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盈利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证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1、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主营业务,拓展公司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一方面可增加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另一方面,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加强,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公司总体现金流动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此外,净资产的充实将为公司使用更多资源创造条件,公司能够利用这些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2、加快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全国布局,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积极提高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质量,专注于整个产业链中的视频监控领域和市场,通过技术研发和持续产品创新,向客户提供差异化产品或解决方案,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公司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健全投票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政策精神,积极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对董事、监事选举实施累计投票制度,不存在对征集投票权有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均实施了第三方律师现场见证制度。
5、优化信披管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