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扬州新世纪大酒店 扬州市维扬路10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程晓曦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吴建民和独立董事姚文韵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大会,董事戚明珠缺席本次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五)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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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沈玮、张秋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15-022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以现场方式在新世纪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吴建民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许金来代行议案表决权,董事戚明珠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和公司总经理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晓曦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补选陈留平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陈留平为主任委员。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补选举陈留平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