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5-067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已于2015年3月1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08),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3日起停牌。由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较多,涉及到与多个交易对手方的协商论证,同时后续将要开展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较为复杂。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13日、5月13日、6月13日发布了《洪城水业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17、临2015-024、临2015-039),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
201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8月22日,公司发布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临2015-060),并于8月26日发布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临2015-061),同时发布《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临2015-062),公司股票于8月26日复牌。
依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进展如下:
1、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尚需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本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尚需获得南昌市国资委备案或核准;
本次交易的审计与评估工作尚在进行,评估工作完成后将报南昌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3、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江西省国资委批准;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后向江西省国资委申报。
4、江西省商务厅批准市政控股向本公司转让所持南昌燃气51%股权;
涉及江西省商务厅审批的相关材料将在准备完毕后尽快申报江西省商务厅批准。
5、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公司预计将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完毕不早于十五日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6、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正在积极进行相关申报准备工作,待上述事项全部审批完毕后即开始中国证监会核准申请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用新能源涉及的LNG小蓝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CNG生米站正在商讨原地重建或异地新建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各方出具的承诺事项均依照约定履行。
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