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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5-07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层第二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为136,259,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数为136,159,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8名,代表股份数为100,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为136,259,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136,259,7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18,495,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赞成136,259,7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赞成18,495,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第一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冯江、曾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