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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5-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10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4号),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员工做出相关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如下:

      2012年5月,公司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接入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铭创系统”),11月,公司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接入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2015年年初,公司接入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资管系统(以下简称“同花顺”系统)。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公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止调查日,公司客户中有284个使用HOMS系统、铭创系统和同花顺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公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

      同时,公司在已知悉并关注HOMS系统等外接系统存在引发违规配资及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等问题的情况下,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

      综上,公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8,717,089.13元。时任公司信息中心负责人刘少明、网点运营部工作人员陆帆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负责人夏军、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负责人杨晟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

      二、对刘少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陆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夏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杨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公司及相关人员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10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收到通知,因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至尊文奇投资有限公司、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一案,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1,799,591,16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799,561,764股,无限售流通股29,400股,已全部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5年9月10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政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799,591,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6%,被司法冻结股份1,799,591,16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799,591,16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