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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5-06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4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13:30开始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15:00至2015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1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公司向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5233 9867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2、表决议案

      ■

      3、表决意见

      ■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15:00至2015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四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能纳入表决统计。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