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96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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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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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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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第二期员工持股奖励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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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5年至2017年激励基金计提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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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鲍继聪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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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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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时关联股东崔根良及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张亘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