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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泰然九路西喜年中心A座2801房)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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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泰然九路西喜年中心A座2801房
法定代表人:潘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62,484.35万元
设立时间:2006年1月20日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7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15年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5年7月2日,公司股东香港花样年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关于发行2015年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内容包括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上市和转让场所、决议的有效期、偿债措施等事项。同时,香港花样年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2015年9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068号”核准,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一次性完成发行。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含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3%-7.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上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11、发行首日:2015年9月16日
12、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9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3、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5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15日止。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9月16日至 2018 年9月15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9月16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每年9月1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兑付登记日:2020年9月16日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8 年9月16日之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其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2020年9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9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担保情况:无担保。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户户名: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000 0324 0920 0114 550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3、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发行方式、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不向发行人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具体的发行方式及配售规则视发行当时交易所具体发行上市规则而最终确定。
25、发行对象: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6、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以簿记建档为基础的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9、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3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1、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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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泰然九路西喜年中心A座2801房
法定代表人:潘军
联系人:林锦堂
电话:+86-755-83458888
传真:+86-755-83478880
(二)主承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张晓斌、常梦缇、易昌、王星辰
电话:+86-755-82943666
传真:+86-755-82943121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刘晴川、慈颜谊、施方明、任意、王超、余子宜、王帅帆、陈嘉曦
电话:+86-10-65051166
传真:+86-10-65059092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负责人:李洪积
签字律师:魏晓、潘兴高
电话:+86-10-65693399
传真:+86-10-65693838
(四)主承销商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2-23层
负责人:高树
经办律师:孙阳、徐葛飞、薛庆峰
电话:+86-755-83025555
传真:+86-755-83025058
(五)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负责人:陈永宏
签字注册会计师:屈先富、黄琼
电话:+86-755-61372898、+86-755-61372884
传真:+86-755-61372899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刘洪涛、刘畅
电话:+86-10-85172818
传真:+86-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张晓斌、常梦缇、易昌、王星辰
电话:+86-755-82943666
传真:+86-755-82943121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户户名: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000 0324 0920 0114 550
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1号喜年中心一楼
联系人:郭海涛
电话:+86-755-83479611
传真:+86-755-83479603
(九)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电话:+86-21-68808888
传真:+86-21- 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高斌
电话:+86-21-38874800
传真:+86-21-5875418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与其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二)评级情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评级报告》的结果及评级结果释义,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表明公司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房地产业面临全局性调整,虽然近期房地产政策出现放松迹象,但整体看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的阶段已经过去。公司作为全国布局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市场调整对其经营状况影响较大。
2.公司土地储备及库存规模较大,需关注公司在售项目的去化速度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3.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利息负担较重,需关注由此带来的风险。
4.公司收入规模放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公司营业利润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投资收益的依赖程度较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1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评级机构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评级机构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在本评级机构向发行人发出“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和评级机构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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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及更名
1、发行人设立
2005年11月28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曾洁及吕璘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花样年科技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8日,股东曾洁及吕璘签署了《深圳市花样年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06年1月17日,深圳市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股东曾洁及吕璘已经于2006年1月17日向深圳市花样年科技有限公司(筹)实际缴纳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06年1月20日,深圳市工商局向发行人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202627)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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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更名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深圳市花样年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6月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深圳市花样年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4月11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公司历次股权变化情况
1、2006年9月,发行人股东及企业类型变更
2006年8月21日,深圳市花样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曾洁将其持有的公司9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500万元)、将吕璘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00万元)转让给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
2006年9月3日,曾洁、吕璘与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其中曾洁持有的公司90%的股权价格为4,754万元,吕璘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价格为528万元。
2006年9月4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下发《关于深圳市花样年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购设立为外资企业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6]1783)批复,同意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发行人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9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下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粤深外资证字[2006]0758号)。
2006年9月13日,深圳市工商局为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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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年9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07年9月12日,发行人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由股东增加投资人民币35,884.35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40,884.35万元。2007年9月12日,发行人股东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议,同意本次增资。
2007年9月21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花样年(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7]2692号)文件,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2007年9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年12月8日,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同意发行人延期至2008年1月18日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07年12月27日,深圳市财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07年12月24日,股东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发行人实际缴纳增资款4,895万美元,按当日外汇基准价折合为人民币35,887.69万元,溢价3.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7年12月28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颁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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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9年12月,发行人第二次增资
2009年12月8日,发行人经董事会决议同意由股东增加投资人民币61,6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40,884.35万元增加至102,484.35万元。2009年12月8日,发行人股东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议,同意本次增资。
2009年12月16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花样年(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股权质押、增资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09]0967号)文件,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2009年12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0年2月24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发行人延期至2010年3月24日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2月5日,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10年2月5日,股东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发行人实际缴纳增资款人民币61,600万元(具体缴纳情况为出资港币700,870,000.00元,折合人民币616,064,730.00元,其中616,000,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溢出部分人民币64,73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2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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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年5月,发行人第三次增资
2010年5月14日,发行人经董事会决议同意由股东增加投资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2,484.35万元增加至162,484.35万元。2010年5月14日,发行人股东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议,同意本次增资。
2010年5月18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外资企业花样年(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1382号)文件,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2010年6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为发行人换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0年11月30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发行人延期至2010年12月30日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0年11月12日,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10年11月12日,股东香港花样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发行人实际缴纳增资款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情况为实际缴纳出资89,89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600,125,242.00元,其中600,000,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溢出部分人民币125,242.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11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发行人本次增资并颁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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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曾宝宝(别名曾洁)。公司实际控制人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设立后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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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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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重要对外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1、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主要控股子公司73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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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1年12月31日,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甲方)与深圳置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约定乙方代甲方持有深圳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注2:2013年4月12日,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甲方)与深圳市花样年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约定乙方代甲方持有成都花样年望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3:2011年3月2日,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甲方)与深圳市百业腾兴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约定乙方代甲方持有深圳市花样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8%的股权。
注4:2011年8月25日,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甲方)与TALENT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乙方)签订《委托持股协议》,约定乙方代甲方持有TCL王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55%的股权。
2、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有两家合营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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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有三家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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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香港花样年持有本公司100%出资额,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香港花样年系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1777.HK。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之“2、间接控股股东”。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777.HK)系由曾宝宝实际控制。因此,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曾宝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通过发行人控股有限公司(01777.HK)实际控制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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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由曾洁、吕璘设立,2006年8月曾洁、吕璘将其持有的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转让给香港花样年,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为香港花样年全资子公司。2009年11月,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1777.HK。
(一)控股股东
1、直接控股股东
香港花样年持有本公司100%出资额,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香港花样年成立于2001年2月19日,注册地为香港,注册号为747457,股本为港币1万元。香港花样年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对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香港花样年未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截至2015年3月31日,香港花样年资产总额为402,042.2万元,负债总额为402,956.3万元,所有者权益-914.1万元,2015年3月31日营业收入41.5万元,净利润-610.3万元。
2、间接控股股东
本公司间接股东为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777.HK;英文名称:Fantasia Holdings Group Co., Limited),股本为575,904万元。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中16-18号新世界大厦一期1202-03室。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在中国、成都、苏州、桂林等地主要从事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Fantasy Pear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Ice Apex Limited。Ice Apex Limited由曾宝宝全资拥有。
根据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的花样年控股2014年度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花样年控股合并范围资产总额4,125,408.0万元,负债总额2,984,170.6万元,所有者权益1,141,237.4万元,营业收入730,595.0万元,除税前净利润252,971.9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
曾宝宝(别名曾洁),1971年出生,1994年至1996年期间担任深圳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创办花样年集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曾宝宝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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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8版)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至45层
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