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线货币基金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
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5年9月14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
二、 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特别说明除外)
三、 基金定投和转换等业务
自2015年9月14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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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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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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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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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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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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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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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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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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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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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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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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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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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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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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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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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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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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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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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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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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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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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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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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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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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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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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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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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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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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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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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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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
及参加兴业银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9月14日起,增加兴业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9月14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9月1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兴业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兴业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兴业银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兴业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75%按0.75%计算,低于0.75%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按0.6%计算,低于0.6%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兴业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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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淘宝
店铺开展2折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对淘宝店铺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业务办理地址
在“淘宝理财”(网址:http://licai.taobao.com)检索“嘉实基金官方旗舰店”。
二、适用投资者
通过嘉实基金淘宝店铺申购指定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三、优惠时间
2015年9月14日起
四、具体优惠费率
1、自2015年9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淘宝店铺办理申购业务,前端申购费率统一为基金公告申购费率的2折。
2、基金公告申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3、基金公告中所载的原申购费率大于0.3%的,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3%;原申购费率小于、等于0.3%或适用固定申购费率的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