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15-036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3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名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1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名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股份”)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70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8,13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421,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0,714,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5月8日出具了会验字[2015]2435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下同)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另外,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基金的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基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华林证券提请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注意: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另外,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名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股份”)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情况下,以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