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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5-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5-067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实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亿元(在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主要形式为短期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4-099)。

      基于上述,2015年9月14日,金宇实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2014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金额:100,000,000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2015年9月15日-2015年10月16日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1%

      7、关联关系说明:金宇实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2、公司指派专人具体执行现金管理计划,建立风险控制过程跟进机制,定期评估理财效果,及时调整理财策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判断将出现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并尽快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现金管理产品业务到期后,公司及时收回产品业务本金及收益,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同时还对项目的经济效果及投资过程的管理进行分析总结。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金宇实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闲置资金的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

      ■

      五、备查文件

      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5-068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副董事长持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14日接到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及前期增持情况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8月26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500万股。

      本次增持前延万华先生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5-063、临2015-065)。

      二、本次增持情况

      ■

      自2015年8月26日至今,延万华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7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3%。

      三、延万华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延万华先生承诺:在本人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