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5-042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3日—2015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任建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592号公司三楼一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名(分别代表37名股东),代表股份总数317,202,085股,占公司总股本486,075,000股的65.25%。除股东代表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18名股东),代表股份274,695,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股份42,506,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任建华先生,持股计划持有人任富佳先生、赵继宏先生、任罗忠先生、王刚先生、沈国良先生、张林永先生、唐根泉先生、张松年先生、夏志明先生、何亚东先生、张国富先生均为关联股东,共持263,827,50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374,585股。上述议案,同意53,374,5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374,5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任建华先生,持股计划持有人任富佳先生、赵继宏先生、任罗忠先生、王刚先生、沈国良先生、张林永先生、唐根泉先生、张松年先生、夏志明先生、何亚东先生、张国富先生均为关联股东,共持263,827,500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374,585股。上述议案,同意53,374,5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374,5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