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9月1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江苏三友(00204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6日
关于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450,C类001451,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73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5年8月2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9月18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25日。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5年8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