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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何帅先生担任交银施罗德
    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5-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增聘何帅先生担任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本公告日起,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龙向东先生和何帅先生共同管理。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9月15日,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新能源B;证券编码:15021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0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9月16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折算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15年9月16日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新能源B”调整为“*新能源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折算

      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9月15日,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新能源B;证券编码:15021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0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9月16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折算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15年9月16日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新能源B”调整为“*新能源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不定期

      份额折算期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新能源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B,代码:15021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或以下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9月15日,本基金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0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9月16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2015年9月15日,交银新能源B份额收盘价为0.384元,溢价率高达66.96%。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B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9月16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

      业务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9月15日,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0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9月16日为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9月16日。

      二、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A”)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B”)。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本基金将分别对上述折算对象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上述折算对象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或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份额比例仍为1:1。具体折算方式如下:

      1、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2、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相应折算增加交银新能源份额;

      3、折算不改变交银新能源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4、交银新能源A份额与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四、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交银新能源B份额

      ■

      2、交银新能源A份额

      ■

      3、交银新能源份额

      ■

      4、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上述不定期折算后,场外份额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5、举例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分别为100,000份,100,000份和100,000份。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假设三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此处采用假设的净值进行计算),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

      在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及交银新能源份额折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折算结果公告为准。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9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10:30复牌;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9月1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将于该日停牌一天;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9月1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8日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9月17日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5、2015年9月18日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实施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将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内份额,因此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出现变化的风险。

      2、交银新能源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交银新能源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投资者如果在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5、原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分拆为交银新能源A份额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

      6、折算后,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和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将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于上午10:30复牌),9月17日全天暂停交易,9月18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于上午10:30复牌),敬请投资者妥善作好交易安排。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交银新能源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交银新能源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

      业务期间暂停及办理折算业务完毕后

      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交银新能源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中交银新能源A份额与交银新能源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交银新能源份额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能源B基金

      份额停复牌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5年9月15日触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将以2015年9月16日为折算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为加强交易风险警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能源B份额(证券简称:*新能源B,证券编码:150218)于2015年9月16日13:00至14:00停牌,14:00复牌。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谨慎投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

      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基金代码:150318,场内简称“E金融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本基金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基金代码:164907,场内简称“E金融”)、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 A”)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一、该情形下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方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2、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相应折算增加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4、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二、该情形下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风险

      1、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将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因此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出现变化的风险。

      2、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表现为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投资者如果在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 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机制设计,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交易

      价格波动的提示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5年9月14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46元,相对于当日0.386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5.54%。截止2015年9月15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0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三、截至2015年9月15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不包括ETF基金)对所持有的下列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