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8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下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9月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并结合实际发展需要,为了提高管理质量和运营水平,保障科学化管理,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立常务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业务架构、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计划等,并取消执行委员会。
此外,公司将“董事长助理”增加为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述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制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整体提交工商局备案。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部分子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加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部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业务分别提供不超过1.5亿元、0.6亿元和1.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养殖模式优化升级,保障顺利实施完成,最终实现轻资产运营,公司决定2015年度为吉林洮南地区的合作第三方和农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合作第三方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同时合作第三方以其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反担保,农户以其代养费收益权作为反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更换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8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下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9月8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并结合实际发展需要,为了提高管理质量和运营水平,保障科学化管理,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立常务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业务架构、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计划等,并取消执行委员会。
此外,公司将“董事长助理”增加为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述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制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整体提交工商局备案。
二、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部分子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加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部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业务分别提供不超过1.5亿元、0.6亿元和1.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养殖模式优化升级,保障顺利实施完成,最终实现轻资产运营,公司决定2015年度为吉林洮南地区的合作第三方和农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合作第三方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同时合作第三方以其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反担保,农户以其代养费收益权作为反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更换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8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随着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子公司的业务量逐渐加大,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部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和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业务分别提供不超过1.5亿元、0.6亿元和1.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以上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在上述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具体负责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住所: 尉氏县产业聚集区福园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姓名:侯五群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生鲜肉销售;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熏 煮香肠火腿肉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速冻食品 【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调味料(半固态、液态、调味油)、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鸡油、鸭油)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8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0万元对开封雏鹰进行增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后开封雏鹰的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4亿元,净资产增加至25,934.67万元。
2、名称: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东阳市汉宁西路41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侯五群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8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和浙江东元各股东拟共同以自有资金出资3500万元对其进行同比例增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后浙江东元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净资产增加至3566.31万元。
3、名称: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住所:原阳县大宾乡高明古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贺保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种猪(大约克、长白、杜洛克)繁育(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及原有股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以7,000万元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太平种猪公司70%的股权,6月30日已完成股权转让,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6月30日,太平种猪的总资产为26,101.12万元,净资产为8,797.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的方式均为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支持部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能保证部分子公司最大程度获取银行贷款,进一步满足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9%。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东元食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85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逐步对养殖模式进行优化升级,由公司负责所有养殖场的土地租赁、合规性手续办理;合作方主要负责养殖场建设、设备投资、协调农户及日常维护、维修、粪污处理等;农户主要负责单个猪舍的精细化管理。同时公司根据合作方、农户需求,可提供一定的贷款担保。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泰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经营区域仅为河南省内,因此无法为吉林洮南地区合作第三方和农户提供贷款担保。为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养殖模式优化升级,保障顺利实施完成,最终实现轻资产运营,公司决定2015年度为吉林洮南地区的合作第三方和农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合作第三方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同时合作第三方以其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反担保,农户以其代养费收益权作为反担保。
以上担保计划是合作第三方和农户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合作第三方和农户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在上述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具体负责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9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农户,三方均无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为非关联交易。
拟提供贷款担保的合作第三方条件为:合作第三方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公司已签订合作意向书或转让合同,并向公司缴纳了一定的定金。
拟提供贷款担保的农户的条件为: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养殖合作协议,并向公司缴纳了一定的定金。
反担保措施:合作第三方以其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反担保,农户以其代养费收益权作为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合作第三方和农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条款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合作第三方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减少其资金压力,为公司养殖模式优化升级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公司最终实现轻资产运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且此次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的反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49%。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对合作第三方和农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满足了公司合作方的资金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为公司养殖模式优化升级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且被担保方均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2015年度为吉林洮南地区合作第三方和农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雏鹰农牧2015年9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雏鹰农牧对外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东吴证券对雏鹰农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86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更好的适应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更换201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更换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最早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止 2014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4000 余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 1100 余名),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在会计界有影响的资深注册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H股企业审计等专业资质,是业内专业资质最为全面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两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08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9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增加临时议案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9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经核查,目前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16,38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4%,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出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8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15年8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5年9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5年8月14日、2015年9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代码:362477;投票简称为“雏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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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77;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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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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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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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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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 栏目,按照“深圳证券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说明”办理证书。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15:00 至2015年9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易得
证券事务代表 贡妍妍
电 话:0371-6258 3588 / 6258 3825
传 真:0371-6258 3825
邮 编: 451162
电子邮箱:wuyd@chu-ying.com gongyy@chu-ying.com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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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