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975号文核准,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分为 2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00%,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0%-5.80%,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2015年9月15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4.4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5.16%。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9月16日和2015年9月1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9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的《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