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5-10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50
2.召开地点:公司7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统称股东)240人,代表股份1,126,224,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2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90,336,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8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35,887,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45%。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表决结果
1.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6,214,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2,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7,094,0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
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弃权2,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25,947,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
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弃权2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826,3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5%;
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弃权267,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天霖 朱东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