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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5-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9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综合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拟计划在增持之日(即2015年7月2日)起在未来12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0792%(不低于1,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25,262,029股)。

      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7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二、本次计划实施情况

      2015年9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通过北京昊青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宝鹰大股东增持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以现金1,616万元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增持均价为8.0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3%。本次增持后,古少明先生自2015年7月2日起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2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92%。

      本次增持前,古少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71,642,9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5060%;通过控制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158,510,53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5493 %;通过控制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144,100,4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4085%;古少明先生配偶吴玉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12,5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869%,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0507%。本次增持后,古少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了0.1583%,达到46.209%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古少明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的有关规定。

      2、古少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吴玉琼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古少明先生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古少明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古少波先生的通知,古少波先生于 2015 年9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古少波先生。

      二、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表达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增持情况

      董事长古少波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51,100股,成交均价8.08元,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合计增持金额412,888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董事长古少波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古少波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