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81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6日,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通知,华虹电子于近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又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华虹电子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00元(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57)。
二、本次增持情况
9月15日,华虹电子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2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本次增持前,华虹电子及其持有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199,180,992股,占股本总额的48.99%,通过本次增持后,华虹电子及其持有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199,501,923股,占股本总额的49.07%。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自2015年9月2日至9月15日,华虹电子先后两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1,923股,占股本总额的0.25%,增持金额为25,016,537.5元。前次增持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7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虹电子已完成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中的增持承诺。
四、上述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华虹电子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