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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宜都市人民政府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5-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7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宜都市人民政府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6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政府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了《关于继续推进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建设的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十三五”期间,公司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将以中低品位磷矿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线,按照“矿肥结合、肥化结合、磷化工与氟化工结合、磷化工与煤化工结合、化工与建材结合”思路,规划投资60亿元,新建100万吨选矿、120万吨硫酸、40万吨磷酸、40万吨磷酸二铵、2万吨无水氟化氢等项目,力争将宜都园区打造成集磷复肥、磷化工、氟化工、煤化工等多产业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生产基地。宜都市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帮助和支持公司开展规划选址、项目报批等工作,并在项目用地、搬迁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宜都市政府的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稳步推进宜都园区在“十三五”期间的持续发展。本次合作内容为公司宜都园区“十三五”初步规划,项目投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公司将依法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8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3月8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5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2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