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报传媒 公告编号:2015-042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报传媒大厦裙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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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主持:副董事长蒋国兴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高海浩先生、项宁一先生、沈志华先生,独立董事宋建武先生、吴飞先生和曹国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郑法其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楠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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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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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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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未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3、关联股东舟山祺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第1项议案,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未来有意向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关联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2项议案,其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小亮、周一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5-043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媒体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等项目建设,其实施方式包括自建、购买以及合资等。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 年8月10日起连续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和8月29日发布了停牌公告(内容详见临2015-028浙报传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30浙报传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31浙报传媒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第一次延期复牌公告、临2015-039浙报传媒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201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未来有意向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停牌时间自2015年9月18日起不超过90天,最迟至2015年12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推进取得主管部门原则同意。
2、目前券商正在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投项目正在进行进一步论证分析,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公司正在与意向交易方进行进一步谈判,项目有关资质审批正在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每5个交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