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通联
股票代码:603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
联系电话:021-56402725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康家村528号
邮政编码:200443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通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通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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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曹立峰
身份证号:31022319720718****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康家村528号
邮政编码:200443
联系电话:021-564027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秉承价值投资理念,认可并看好新通联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份增持,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新通联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所增持的新通联股份。不确定未来7至12个月是否会有减少在新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持有新通联3966000股,该部分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015年5月18日)三十六个月不得减持。
2015年9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新通联1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24%。本次增持后曹立峰合计持有公司413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987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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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事项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于2015年8月13日和海通证券上海青浦区青湖路证券营业部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将其持有的3966000股股票进行质押。本次增持的169900股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其他说明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增持股份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没有其他买卖新通联股票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具体为2015年9月15日增持新通联169900股,增持成交价格的均价为29.30元,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减持新通联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曹立峰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新通联住所。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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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曹立峰(签字):
签署日期:201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