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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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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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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5:00 至2015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5年9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5楼证券部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0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9月23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围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