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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不定期份额
    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2015-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 2015 年9月16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9月16日,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新华环保份额的场内份额、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9 位,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折算后场内新华环保份额之和,包括原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以及原新华环保A级份额经折算后的新增场内新华环保份额。

      注2:该 “折算后份额”为新华环保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的新增新华环保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15 年 9月 18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新华环保 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B,基金代码:150191)将于 2015 年 9月18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 18日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9月17日的新华环保 A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1.000元和0.970元,2015 年9 月 18日当日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新华环保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新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新华环保 A 份额和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新华环保份额。由于新华环保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原新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新华环保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折算后的杠杆倍数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

      3、由于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此次通过折算所新增的场内新华环保份额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分拆为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新华环保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和场内新华环保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8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日期:2015-09-18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旗下部分基金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客户范围

      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基金)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三、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四、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凡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8折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上述折扣率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并据此重新计算折扣率;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本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1)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2)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4)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公司将与浦发银行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优惠活动的产品,届时本公司及浦发银行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4、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浦发银行所有。

      5、投资者在浦发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浦发银行的规定。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9月16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新华环保份额、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15年9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8日为复牌首日,新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A,基金代码:150190)和新华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NCF环保B,基金代码:150191)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9月17日的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970元。2015年9月18日当日新华环保A份额和新华环保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增加代销机构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平安银行将自2015年9月22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5年9月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经与平安银行协商,决定自2015年9月22日起,本基金开通平安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平安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4. 申请方式

      4.1 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4.2 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5. 申购日期

      5.1 投资者应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5.2 平安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6. 申购金额

      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00 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7. 交易确认

      7.1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 日,投资者可在T+2 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7.2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8. "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活动

      1. 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1)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按原费率的4折享受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柜面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具体优惠活动规则请参考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2. 申购费率优惠

      (1)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橙子银行渠道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橙子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申购基金,不享受优惠费率。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在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 具体优惠活动规则请参考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3.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

      4.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