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5—05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通知,产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根据《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产投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816,361股A股,买入均价为15.86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本次增持前,产投公司未持有公司股票;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31,152,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增持完成后,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31,968,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4%。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2015年7月14日披露《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039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看好,公司控股股东黄金集团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暂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继续关注黄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