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0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停产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69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停产事项有关情况予以核实并作出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浙商矿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以及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
回复:
浙商矿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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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商矿业停产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严重影响,并量化分析对公司本年度业绩的影响。
回复: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浙商矿业,因此,浙商矿业停产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经测算,停产期间浙商矿业每月发生固定费用约962万元(含折旧、摊销、人工等),预计停产期将累计发生固定费用约5772万元,对浙商矿业当期业绩影响较大。由于2015年度政府对公司办公楼旧址土地及建筑物拆迁补偿6204.84万元(已收到3591.65万元),预计公司2015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
三、根据公告,“浙商矿业生产工艺调整后需重新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因此项工作尚未完成,浙商矿业未能按原计划恢复生产”。请具体说明前述环评工作进展,并预计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并恢复生产的时间。
回复:
公司于2015年5月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了《金山金矿及尾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书送审稿已于8月13日报省环保厅环评处,正在等待专家评审,尚未取得环评批复。
公司预计环评报告书可于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2015年11月30日前浙商矿业可恢复生产。
四、你公司前期对浙商矿业停产的预计时间多次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核实并说明信息披露不准确的原因。
回复:
由于对环评报告书评审和批复所需时间估计不足,致使公司对浙商矿业停产预计的时间多次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