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铭昇达100%权益的补充公告
关于收购杭州铭昇达100%权益的补充公告
2015-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5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铭昇达100%权益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收购杭州铭昇达100%权益的公告》(公告号:2015-147)已于2015年9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杭州铭昇达2015年8月31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以201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杭州铭昇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75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5年8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杭州铭昇达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16.50亿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标的(杭州铭昇达100%股东全部权益)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50亿元。
关于杭州铭昇达的审计结论以及本次评估方法的介绍及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5)D-0402号《审计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75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