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4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7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方静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张初全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其余6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帆船布生产项目的议案》
公司的产品帆船布,主规格为高丹尼用于制作帆船主帆和前帆的面料,主要销往国外,年平均销售量不超过20万米,年销售额不超过250万人民币,由于帆船运动属于较高端的体育竞赛项目,普及率较低,市场容量较小,故帆船布的未来市场发展空间也小,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对低收益、未来发展空间小的业务进行调整和收缩,公司董事会提议从2015年9月1日起终止帆船布的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集美区杏北路31号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的议案》
1、关于集美区杏北路31号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的背景:
随着新厂区的厂房建成,2014年初公司完成了大部分的搬迁,因新场地暂时不足老厂区只留部分的研发项目在运转,老厂区处于半闲置状态,此时适逢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工业(仓储)建设用地“三旧”改造的政策,公司老厂区所在的区域也纳入了“三旧”改造政策区范围内,老厂区占地面积4946.1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期限至2040年12月还有25年的年限,符合自行改造条件。老厂区地处生活、工业混合老区,生活便利、交通四通八达且临近正在建设的地铁线站点,十分适合商住的改造建设,在政策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为提升老厂区的价值,提议并通过了老厂区参与厦门市的“三旧”改造的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4年1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06)和《关于拟将集美区杏北路31号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的议案的补充公告》(编号: 2014-011)。
2、公司近期向厦门市规划局上报了公司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方案,从市规划局得知公司老厂区的所在地属于厦门轨道1号线用地收储范围(详见厦府[2014]51号文),根据厦府办〔2014〕69号文的规定对于纳入由市政府统一收储的轨道网线用地的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不得临时变更,故公司关于集美区杏北路31号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的方案只能终止。
3、终止老厂区参与“三旧”改造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政策的制约,终止公司老厂区三旧改造后,还是可以维持厂区的原规划至期满,三旧改造的前期投入只有初步规划设计和改造方案的可行性调研,投入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故该项目的终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有任何的影响。为盘活公司的资产,董事会将视实际情况对外出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