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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公告
    2015-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5-06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及201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的短期理财产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详见公司2015年8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建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2015年9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4%)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购买了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近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阳光理财“定活宝”(机构)为买入后一年内可以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依持有日期确定。截止公告日,上述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按约定期限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资金。

      产品类型: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理财期限:最长持有时间不超过365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

      产品可赎回日:资投资者购买起365天内任意交易所工作日均可赎回,若365天到期未赎回,则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投资者账户。

      收益计算方式: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每日计算。

      预期年化收益率:持有期限1-7天收益率3.40%。持有期限7-14天(含7天)的收益率为3.70%,持有期限14-30天的(含30天)收益率为4.00%,持有期限30-60天的(含60天)收益率为4.20%,持有期限60-90天的(含90天)收益率为4.30%,持有期限90-365天的(含365天)收益率为4.50%。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配备专人具体负责理财工作,对理财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对于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及时汇报。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在获得投资收益的同时控制投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截止本公告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4%。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