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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5-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6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股转增1股

      ●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24 日

      ● 除权日:2015年 9月 25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 年 9月28日

      一、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6,044,6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46,044,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92,089,200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4日

      2、除权日:2015年9月25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股东账户。同时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股票溢价发行形成,因此不涉及扣税。

      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并向股东依次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

      七、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按新股本总数492,089,200股摊薄计算的 2015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

      八、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 真:027-87467166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