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5-04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9月14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为了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就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14日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5-04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2015-042号公告)
201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