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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15-04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2、 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

      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经公司自查,到目前为止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计划在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39号)外,到目前为止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