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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5-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74版)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无重大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无股权质押的情况。

      三、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卓创国际主营业务

      卓创国际隶属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主要从事建筑领域的咨询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商业运管,对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卓创国际拥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城乡规划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等诸多业务资质,具有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资格。

      卓创国际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计集团,业务区域分布广泛,总部位于重庆,在上海、西安、昆明、深圳、成都、兰州、沈阳、福州等大中型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其设计的项目遍布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卓创国际对商业地产、高端住宅、山地建筑、城市综合体、超高层等多种业态的建筑设计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有着较强的竞争实力,其工程设计水平、项目管理能力以及跨区域经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卓创国际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建筑师团队,不仅拥有专业的建筑设计知识和方案创作能力,而且立足于客户的角度,深入了解市场,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卓创国际与国内众多大型房地产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其客户包括龙湖地产、保利地产、金科地产、绿地集团、红星美凯龙、融创地产、中国铁建等,是全国首家商业地产服务集成机构。

      卓创国际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民营设计机构之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设计新潮》的统计,卓创国际2013-2014年度在中国建筑市场排行榜建筑设计民营榜中排名第7名,建筑设计总榜排名第17名。

      卓创国际先后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建筑设计机构、全国设计行业最具成长力十佳企业、全国设计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其设计的项目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成果奖励,其中重庆首钢美利山项目、重庆铜梁图书馆项目荣获2011中国设计行业优秀设计作品奖,融创伊顿庄园项目、重庆公园置尚项目荣获2012规划建筑双金奖,重庆光华可乐小镇项目荣获2013全国保障性住房优秀设计专项奖三等奖。

      (二)卓创国际主要产品和服务

      建筑工程设计业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业务。

      卓创国际从事的建筑工程设计业务具体包括:

      (1)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2)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卓创国际提供的工程设计服务产品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等。

      (三)目标公司客户群体

      卓创国际对商业地产、高端住宅、山地建筑、城市综合体、超高层等多种建筑业态有非常深入的研究,业务区域分布广泛,并与国内三十多家房地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承接的项目覆盖了山地建筑、商业建筑、高端住宅等建筑项目以及规划项目、景观项目。

      ■

      第三节 股权购买意向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签约主体

      卖方(即卓创国际原股东):柏疆红、卢菁、张权。

      买方(即卓创国际新股东):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买方拟购买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三、股权收购价款及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中衡设计按卓创国际的整体评估预估值59,838.71万元为作价依据,向卓创国际原股东支付59,800万元(暂定)股权转让款购买其所持有的卓创国际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价格将由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各方将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约定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作价。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衡设计持有卓创国际100%的股权。卓创国际原股东在此放弃对本次股权收购中所可能涉及的任何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卓创国际的股权比例如下:

      ■

      四、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卓创国际新股东、卓创国际原股东同意,股权转让款将由卓创国际新股东分五期向卓创国际原股东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

      1、第一期:本次收购的资产审计、评估报告完成,确定最终交易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完成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卓创国际新股东将股权转让款的10%支付至卓创国际原股东指定账户;

      2、第二期:交割完成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卓创国际新股东将股权转让款的41%支付至卓创国际原股东指定账户;

      3、第三期:在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且业绩承诺期第一个承诺年度(即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卓创国际新股东将股权转让款的14%支付至卓创国际原股东指定账户;

      4、第四期:在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且业绩承诺期第二个承诺年度(即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卓创国际新股东将股权转让款的15%支付至卓创国际原股东指定账户;

      5、第五期:在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且业绩承诺期第三个承诺年度(即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卓创国际新股东将股权转让款的20%支付至卓创国际原股东指定账户。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先决条件与交割

      (一)本次股权收购的先决条件

      只有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由中衡设计自行决定以书面形式放弃后,中衡设计才应有义务完成本次股权收购:

      1、卓创国际的所有股东(包括中衡设计),依照本协议约定及精神,签署了与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卓创国际的《股权购买意向协议》正式文本;

      2、卓创国际已经由卓创国际原股东以及卓创国际新股东均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不存在任何政府机关限制、制止、禁止、宣布无效或者以其它方式阻止(或者寻求阻止)本次股权收购完成的行为或程序;

      4、卓创国际和卓创国际原股东应在截至交割日之时,在所有实质方面已经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要求该方履行或者遵守的所有义务;

      5、在交割日之前及至交割日止,卓创国际和卓创国际原股东在本协议中所做出的每一项陈述和保证在所有实质方面应当真实、完整、正确和不可撤销;

      6、在为完成本次股权收购所需的所有其它先决条件已经实现的同时,以上任一条件已由中衡设计自行决定以书面形式同意放弃;

      7、在本协议签订后至中衡设计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期间未发生对卓创国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二)交割

      本次股权收购已经获得审批机构审核通过,并于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报备完成,并处于可以公开查询之状态。

      六、新老股东的特别约定

      (一)业绩承诺

      卓创国际原股东承诺卓创国际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5,100万元与5,700万元。

      上述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在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由卓创国际新股东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卓创国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卓创国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二)利润补偿

      卓创国际原股东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卓创国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前述业绩承诺,其将于承诺期内的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利润补偿款支付给卓创国际新股东。

      具体计算利润补偿款的方式为:

      当年补偿额=(截至当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额)/承诺期内承诺利润总额×各认购人获取的现金总数-已补偿额

      已补偿额=卓创国际原股东累计已支付给卓创国际新股东的金额

      在计算各年的补偿额小于0时,按0取值,已补偿额不冲回。

      (三)超额利润奖励

      卓创国际新股东同意,在三年业绩承诺期满后,卓创国际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高于业绩承诺,对于卓创国际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实际盈利数高于承诺净利润数的,中衡设计将于第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奖励给乙方。

      (四)滚存利润分配

      卓创国际原股东同意,卓创国际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卓创国际新股东享有;自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卓创国际新股东享有。

      (五)关联资金往来

      卓创国际原股东承诺:自交割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卓创国际原股东将完成卓创国际与其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清理工作,且未来不会有新的非经营性资产往来产生。

      七、人员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至业绩承诺期满,卓创国际三位原股东作为管理层保持不变,卓创国际原股东承诺将在卓创国际(或中衡设计指定的其他职位)持续服务不少于五年。

      卓创国际原股东自卓创国际(或中衡设计指定的其他职位)离职后三年内不得从事或开展与中衡设计、卓创国际有竞争关系的职业或业务。关于竞业禁止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八、债权债务的处理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卓创国际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债权债务应当由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的卓创国际享有及承继。

      各方同意,若卓创国际原股东违反本协议第2.1条的义务,存在未向中衡设计披露的债务或担保,卓创国际原股东应对中衡设计及卓创国际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一、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技术与品牌、市场与客户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审计、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衡设计本次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需要支付的购买价款为59,800万元人民币。

      二、对目标公司的预评估

      江苏中天为中衡设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涉及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初步估值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59,838.71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预评估的评估方法

      本次预估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1、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根据被评估企业的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的收益的发展趋势,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并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值;

      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3、收益法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评估情况以及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评估的基本思路是对纳入企业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发展规划、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估算预期收益(股权自由现金流),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折现价值,再加上未列入本次收益预测范围的溢余资产的价值以及基准日的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并减去其他非经营性负债价值,从而得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对被评估企业主营业务及相关经营主体的收益现状以及市场、行业、竞争等环境因素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内部条件进行分析;

      对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具有影响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分析调整;

      根据对被评估企业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分析,判断其是否存在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对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单独进行评估;

      对被评估企业主营业务及相关经营主体未来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

      4、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内涵选取如下:

      收益内涵:本次评估的收益内涵为股权自由现金流。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及其它不需付现成本+付息债务的增加(减去付息债务的减少)-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增加额。

      5、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预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折现率采用权益资本成本模型(CAPM)确定,计算式如下:

      其中:Ke=Rf+β×RPm+Rc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RPm=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6、具体方法为:

      (1)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发展轨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变化情况及企业的现状,对未来被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预测,得到未来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收益额。本次评估取六年一期,即预测期为2015年4月至2021年12月。

      本次预评估的明确预测期的期限为六年一期,主要是考虑所得税优惠政策在2020年才能到期。

      用折现率对未来六年一期预测的收益进行折现,然后假设以后各年度的年收益相等,通过对第六年的收益进行调整并年金化,将其折现成现值,从而求得六年一期以后永续期的年金现值,将未来六年一期的折现值加上期后永续期的年金现值,求得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

      式中:P: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Ri:第i年的预测股权自由现金流

      R:折现率(或资本化率)

      Rn:第n年的预测股权自由现金流

      a:企业溢余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后的价值;

      当收益年限取为无限年时,不考虑终值,或认为终值为0。

      (2)估算企业溢余性、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3)对上述各项资产加减后,得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7、收益期限

      即资产具有获利能力持续的时间。

      评估人员在与被评估企业的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时,未有发现企业有提前中止经营或经营到期后不再持续经营的打算或考虑,相关管理层也未有提供有关终止经营的相关资料。

      企业所从事的产业为国家鼓励支持的产业,在政策上未有继续经营的障碍。

      按照惯例,企业经营到期后,经企业申请,工商部门通常情况下会延长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随着市场需求规模的增长,公司产品能在未来继续维持一定的获利能力,本次评估时,对被评估企业的受益期限按照永续期计算。

      本次收益的预测采用两阶段模型,第一阶段为预测期,本次评估取六年一期,即自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至预测期末,企业的经营情况将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预测期后,本次评估取值为2022年至永续。

      8、本次收益法评估的运用基础

      (1)以公司现有存量资产为出发点,考虑正常经营所要进行的合理的改进。

      (2)以企业未来进行正常经营管理为基础,并适当考虑可能出现的对收益产生影响的变化因素。

      (3)是建立在各种基本假设条件下进行评估的。

      (4)本次预测年数n取六年一期,即假设六年一期后企业净收益保持不变。

      9、主要预测数据的编制说明

      (1)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预测说明

      对企业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公司2013年至2015年6月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及行业状况,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优势、劣势、机遇、风险等,尤其是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依据企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了从评估基准日到2021年的收益,并假设公司在2021年以后将进入稳定期。

      营业收入的预测由财务部门结合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战略和企业情况,并根据未来市场的竞争状况确定;

      业务成本:根据公司以往年度成本情况、企业的成本控制规划、发展需要等确定。

      (2)预测年度的企业税项预测说明

      企业税项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所得税:经税务局审批,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次评估时,假设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规定,在该政策有效期内,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2020年以后按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

      其他相关税金:按国家税法执行。

      (3)预测年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预测说明

      各项费用参考公司以往年度费用水平,企业经营计划、成本费用控制目标等因素后作出预测。

      (4)营运资本的预测

      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营运资本财务计划、预算资料,分析历史营运资本情况,预测企业未来一段时期的营运资本增加额。

      (5)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投资计划、预算资料,分别确定更新现有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和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的资本性支出,预测企业未来一段时期的资本性支出;

      (6)预测计算企业的股权自由现金流;

      (7)确定本次评估适用的折现率—股权资本成本模型(CAPM)确定;

      (8)根据评估模型和确定的相关参数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用折现率对未来六年一期预测的收益进行折现,然后假设以后各年度的年收益保持不变,通过对第六年的收益进行调整并年金化,将其折现成现值,从而求得六年一期以后永续期的年金现值,将未来六年一期的折现值加上期后永续期的年金现值,并加计单独评估的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减去付息债务的减少,求得收益法评估结果,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本次预评估的结果

      本次预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9,838.71万元人民币。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预估值为初步预评估结果,最终评估值以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2、本预估值报告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由于委评股权为非流通股权,评估时未考虑股权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3、评估时未考虑资产评估增、减值需作纳税调整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企业对委估资产拥有完全权利为基础,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对预评估价值的影响。

      5、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财务历史数据及未来预测数据均依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做出的专业判断,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所做的专业判断的合理性等将会对预评估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6、以上事项对被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可能产生影响,本预估报告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预评估报告使用者在参考使用预评估结论时,应注意全面理解预评估报告的全文,特别是预评估结论所适用的假设条件以及预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7、目前被评估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且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时,假设企业在2020年12月31日前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规定,在该政策有效期内,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2020年以后按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

      8、本预评估报告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本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三、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一)交易价格与预估值的比较

      江苏中天为中衡设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预估值为59,838.71万元人民币,中衡设计本次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暂定)为59,800万元人民币,预估值较交易价格高出0.06%。

      (二)交易价格的市盈率分析

      2015年1-6月份目标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77.19万元,我们假定2015年度目标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0万元,则本次收购市盈率为13.29倍。

      (三)交易价格的市净率分析

      2015年6月30日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为3,695.22万元,则本次收购市净率为16.18倍。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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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00万元人民币(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作为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价款。根据中衡设计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意向协议》,拟定的交易对价为59,800万元人民币。因此确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上限金额为59,8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

      中衡设计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不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如果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发行成功,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后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目标公司股权收购价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中衡设计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的所有价款(包括借款利息)。

      二、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可行性分析

      (一)拟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大楼8-2-74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兴盛大道120号天江鼎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编号:500901100007134

      成立日期:1994年0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柏疆红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凭资质证书执业),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卓创国际主要从事建筑领域的咨询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商业运管,对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同时承接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室内设计业务。卓创国际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计集团,业务区域分布广泛,总部位于重庆,在上海、西安、昆明、深圳、成都、兰州、沈阳、福州等大中型城市设有分支机构。

      卓创国际对商业地产、高端住宅、山地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多种业态地产规划设计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有着较强的竞争实力,其工程设计水平、项目管理能力以及跨区域经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卓创国际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民营设计机构之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设计新潮》的统计,卓创国际2013-2014年度在中国建筑市场排行榜建筑设计民营榜中排名第7名,建筑设计总榜排名第17名。

      卓创国际主营业务的详细情况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三)目标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目标公司卓创国际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从事建筑领域的咨询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商业运管,对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同时承接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室内设计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卓创国际隶属“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与中衡设计属于同一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卓创国际隶属“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细分行业为“M748 工程技术”行业中的“M7482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处于建筑业业务链的核心,行业的总需求与全社会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密切相关。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期,建筑工程投资需求旺盛,工商业发展、城市化进程也极大的推动了建筑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同时,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向好,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上升,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保持了较快增长。

      1、全社会建筑工程建设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1)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期,建筑工程投资需求旺盛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我国建筑工程投资规模不断攀升。2006-2014年,我国城镇建筑工程实际总投资保持快速增长,8年内累计增长了4.98倍。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因统计局统计口径改变,公布的增长速度指标与实际计算值略有偏离)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国GDP仍将保持年均7.5%的增速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房屋建筑投资额将迎来新的高峰。

      (2)工商业发展、城市化进程极大的推动了建筑工程建设投资规模

      我国经济总体处在以工业化、城市化为主的发展阶段。工商业发展对国内房屋建设投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工商业快速发展加大机器设备、房屋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直接增加了国内建筑工程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工商业发展吸引众多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影响企业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间接促进了我国城市化建设。

      城市化进程是带动全社会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预测,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到2020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在城市化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持续加大的总体发展趋势下,我国建筑工程行业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态势。

      (3)国家区域战略规划和居民住房政策导向将进一步引导扩大建筑工程投资

      2009年以来,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级区域规划频频出台,珠江三角洲改革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中部崛起规划、横琴发展区、江苏沿海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潘阳湖生态经济区、图们江区域开发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皖江城市带、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等先后获得国家批复。众多区域规划的出台与实施,将会迎来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随之而来的就是对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业务的大量需求。

      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200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政府将继续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使住宅类建筑工程投资的需求不断增大。

      2、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

      截至2013年底,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已形成了21,409.81亿的庞大市场,业内企业19,231个,从业人员244.42万人,2006-2013年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8.43%,成长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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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07-2013)》、中国勘察设计年鉴(2013年)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针对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勘察、设计、总承包等各项业务的工程勘察设计子行业。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向好,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上升,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始终保持了较快增长。

      3、开发区已成为本行业的重要业务区域,市场潜力巨大

      开发区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核心集聚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十一五”期间,我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已达到2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的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达到7%,工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达到12%;国家级开发区对所处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超过13%。开发区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持续提高,已发展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极。

      作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着力点与增长极,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比例更大,相比整个国内市场,开发区市场的业务需求更为旺盛。

      (四)行业发展前景

      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期,建筑工程投资需求旺盛,工商业发展、城市化进程也极大的推动了建筑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同时,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向好,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上升,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保持了较快增长。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展现国家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关注与支持,为我国工程技术服务业走上市场化、国际化道路提供了政策支持,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将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1、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经济仍处于快速发展的通道之中,宏观经济长期向好。“十一五”规划期间、“十二五”规划初期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014年与2006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0%。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促进了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的快速增长,2014年与2006年相比,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高达21.63%,为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国经济仍将平稳较快发展,预计五年内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依旧保持高速增长,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内建筑业“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这都将为工程技术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2、产业政策支持

      2003年原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促进国内勘察设计行业与国际同行业发展模式的接轨。

      2005年原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住建部在《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营造有利于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推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并指出至“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的发展目标,展现国家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关注与支持,为我国工程技术服务业走上市场化、国际化道路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及多项“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出台后,2012年以来,国家又相继出台各项政策,鼓励新能源、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环保产业等发展;建立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补贴;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指导,《“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下发,节能环保的相关投资也进一步加大。投资的增长,促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始探索新兴业务领域,包括环境评估和设计优化、建筑节能综合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和地下空间开发等,这些业务领域逐渐发展形成一定的规模,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正式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自发布以来,“一带一路”在国家部委和各地方层面持续推进。2015年6月1日,商务部对外印发了《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提出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提升陆路、海路通达水平。 “一带一路”战略有近60个国家参与支持,有50多个国家明确表示愿意参与“一带一路”战略。这意味着,在欧亚大陆上至少有一半的国家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参与,愿意参与的国家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中。再加上国内18个省份的建设需求,这为中国建筑企业带来了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建筑业的发展势必也为建筑设计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3、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

      城市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我国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之一。

      我国城市化水平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我国2013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预计至2020年可以达到60%左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将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五)收购卓创国际100%股权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收购系上市公司通过产业整合的方式发挥与卓创国际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务的外延式扩展

      上市公司与本次拟收购的目标公司卓创国际均隶属于工程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卓创国际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建筑领域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主要从事建筑领域的咨询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商业运管,对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卓创国际从事的建筑工程设计业务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务的外延式扩展。

      目标公司卓创国际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计集团,业务区域分布广泛,在上海、西安、昆明、深圳、成都、兰州、沈阳、福州等大中型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在西部地区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所在地都有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整合双方的优质客户资源,进一步加强省外市场业务,并通过目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不断开拓省外市场,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作为国内建筑设计行业首家IPO上市公司,中衡设计具备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度和体系,能够有效地提升工程设计类企业的运营管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衡设计将卓创国际纳入自身经营管理体系中,以上市公司的先进理念、制度和体系指导卓创国际未来的业务开展,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卓创国际整体运营效率。

      2、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在中西部地区的业务承接能力,加快推进公司跨区域发展战略,完善主营业务布局,增强上市公司整体实力

      中衡设计主营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以“成为卓越的开发区(新城)建设工程技术综合服务专家”为发展目标,树立了业务领域拓展、技术提升、人才引进和市场区域扩张等多个方向的发展计划。在市场区域拓展方面,公司提出以全国开发区为核心区域,逐步拓展长三角经济区、泛渤海湾经济区、中西部经济区和东北老工业区等地市场。由于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公司虽然在省外市场拓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承揽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难度。近年来,中衡设计主营业务大部分来源于江苏省内,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中江苏省内收入占比达到94.05%,省外收入比重较小,公司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内市场。

      卓创国际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计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地产、高端住宅、山地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多种业态地产规划设计,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有着较强的竞争实力,其工程设计水平、项目管理能力以及跨区域经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卓创国际是中国西部最大民营设计机构之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设计新潮》的统计,卓创国际2013-2014年度在中国建筑市场排行榜建筑设计民营榜中排名第7名,建筑设计总榜排名第17名。卓创国际收入主要来源于重庆、四川、陕西、广西、贵州等西部地区。本次收购有利于提升中衡设计在中西部地区的业务承接能力,加快推进公司跨区域发展战略,完善主营业务布局,增强上市公司整体实力。通过并购卓创国际,公司可以取得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迅速拓展中西部地区市场,提升跨区域经营管理能力,同时能够取得本地化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多方面多领域的本土化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并提高客户对公司的粘性。

      3、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卓创国际100%的控制权,不但能更好地提升公司业务规模,而且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目标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卓创国际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5,816.27万元,净利润2,807.85万元,有着良好的盈利能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卓创国际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卓创国际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得到较大的提高,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4、本次收购卓创国际100%股权从法律和经济上均切实可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卓创国际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法律上是切实可行的。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收购卓创国际100%股权的规模系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通过交易价格与预估值的比较、交易价格的市盈率分析、交易价格的市净率分析,中衡设计本次收购卓创国际100%股权交易价格合理,本次募集资金既满足了公司收购的资金需求,也避免了对股东权益的过分摊薄,在经济上是切实可行的。

      (六)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次发行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中衡设计本次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不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如果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发行成功,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后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目标公司股权收购价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目标公司 100%股权。目标公司卓创国际对山地建筑、商业建筑、高端住宅等建筑业态有非常深入地研究,设计的项目遍布全国2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并与国内三十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或项目合作关系。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衡设计与卓创国际将共享优质客户,整合双方优秀的设计团队,从而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并提高公司的整体设计能力。中衡设计与卓创国际将充分发挥各自在全国各地的网络布局的优势,迅速拓展全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市场,实现快速的区域开拓,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发展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等业务。同时,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衡设计将卓创国际纳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以上市公司的先进理念、制度和体系优化卓创国际未来的业务开展,利用上市公司在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的经验及技术积累,充分发挥资本优势,丰富和优化重庆卓创的业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而进一步提高中衡设计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规模扩大;在收购目标公司 100%股权完成后,公司的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将大幅上升, 盈利能力大大增强,投融资能力、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均得到有效的提升。同时, 募集资金实施收购后,目标公司连续的现金流量将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优 化和改善。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调整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卓创国际100%股权,卓创国际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计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地产、高端住宅、山地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多种业态地产规划设计,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有着较强的竞争实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把卓创国际纳入自身经营管理体系中,以上市公司的先进理念、制度和体系优化卓创国际未来的业务开展,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卓创国际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整合双方的优质客户资源,进一步加强省外市场业务,并通过卓创国际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不断开拓省外市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后公司不存在业务及资产的其他整合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扩大。中衡设计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事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发行后预计公司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冯正功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9,508,6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7.19%,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赛普成长36.78%的股权(赛普成长持有公司50,725,00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8.3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赛普成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冯正功先生,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止本发行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未来如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也将依照《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详见本节“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及公司章程的调整”。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卓创国际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得到较大的提高,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本次非公开发行系非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中衡设计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将大幅攀升,而使用募集资金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时,中衡设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相应增加。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导致中衡设计合并报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增加。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新的业务关系。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管理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管理关系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情况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同业竞争情况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不会因为本次发行本身增加公司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本次发行将大幅增加公司净资产,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七、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风险

      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的风险

      建筑设计等工程技术服务业主要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领域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因此城市化进程推进速度、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动态势将对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市场需求构成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化致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建筑勘察设计行业市场需求增速将放缓或下降,这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业务,经营区域主要在江苏省内,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业务水平、市场品牌等在行业中均居前列,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虽然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降低公司江苏省内的市场份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同时,由于公司不断向江苏省外区域拓展市场,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幅增加了江苏省外的区域市场和业务规模,公司在国内其他区域市场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

      3、江苏省外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虽然工程技术服务招投标制度开始广泛推行,但实践中既有的地方保护没有完全消除,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域分割。尽管公司拥有先进的设计理念、专业的设计技术和优秀的质量品牌,并且不断加强市场开发拓展力度,但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加之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还未能完全消除,对公司在相关行业和区域的业务开展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借助卓创国际的品牌及客户优势,大幅度增加了江苏省外的业务规模,但激烈的市场竞争,仍使得公司存在江苏省外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业主延迟付款导致运营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依靠自有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向客户提供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等技术服务。对于工程设计业务,业主通常以公司提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业务成果是否通过审查等情况,确定支付进度款;对于工程总承包业务,通常经双方约定,由发包方按照项目进度分期付款,承包方依赖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来推进工程进展。为确保承包方诚信履约并保证各类预付款能得到恰当的使用,发包方通常对其所提供资金的调用进行限制,并通常要求承包方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作为担保。

      由于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业务结算模式具有上述特点,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的周转状况。若发包方或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则可能对公司的营运资金和现金流量构成一定的压力,从而将削弱公司承揽和运营项目的能力,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总承包业务成本控制及分包商管理的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了成本管理系统软件,在对外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时,公司根据项目情况、人工、分包商等因素预估工程成本,从而确定项目的可接受价格,并据此进行投标。承接项目后,按照国际惯例,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方,一般会将所承包项目的部分工作(如工程施工等)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是,由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分包商分包合同的签订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在此期间,工程设备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有可能影响项目的实际收益。

      此外,根据分包合同,分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方负责,由承包方管理分包商的工作成果并向业主负责。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但如果公司选择分包商不当或对分包商监管不力,可能引发安全、质量和经济纠纷,会对工程质量、公司声誉产生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存在波动的风险

      工程总承包业务单个项目金额较大,且项目实施及回款周期较长,对企业资金实力的要求较高。由于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实力相对不足,公司承揽、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较少。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为18,303.26万元、18,215.21万元、23,235.29万元和17,088.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99%、38.47%、43.07%和54.23%,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存在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298.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58%。公司客户行业覆盖面较广,且主要为全球500强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大中型企业,资信良好。但是,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或者因客户出现信用风险、支付困难或现金流紧张,拖欠公司销售款或延期支付,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07%,处于较高的水平。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发行后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科学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如果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降低净资产收益率。

      (四)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形成了一支稳定、进取、涵盖多方面人才的核心管理团队,并在上海、新疆、成都、宿迁、徐州、北京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迅速扩大,从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人力资源、组织架构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业务规模成长带来的经营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预期效益的实现带来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卓创国际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卓创国际的整合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业务合作、后台管理等方面,卓创国际业务将在原有架构和管理团队下运营,不会进行重大调整。本次收购主要通过后台管理制度的完善,前端客户资源的整合,跨区域项目运营经验共享等方面实现业务协同。但本次收购整合能否保持卓创国际原有的竞争优势,能否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由于整合不利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

      2、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发行中,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江苏中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江苏中天的预评估结果,标的股权的预估值为人民币59,838.71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额为56,143.49万元,增值率为1,519.35%。参考预估值,交易双方协商暂定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8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值的增值率较大,主要是由于卓创国际所在建筑设计行业前景看好;卓创国际近几年业务发展较快,盈利能力较强;卓创国际的业务资质、丰富的项目经验、良好的项目品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品牌认可度等价值未在账面充分体现。本次预评估采用了基于对卓创国际未来盈利能力预测的收益法,尽管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但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均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测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未来标的资产价值低于本次交易作价的风险。

      3、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卓创国际是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甲级建筑设计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地产、高端住宅、山地建筑、城市综合体等多种业态地产规划设计,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有着较强的竞争实力。根据卓创国际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3年、2014年、2015年1-6月,卓创国际分别实现净利润509.76万元、2,807.85万元和2,167.47万元。但是受内部运营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标的公司未来仍然可能存在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4、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卓创国际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5,785.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6.91%,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68.79%。卓创国际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经营所需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金以及标的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房地产行业所致。由于标的公司收入确认与回款存在时间差,因此截至201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卓创国际已经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由于其客户主要为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回款风险较低,但仍存在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未来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的资金周转、现金流量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标的公司所属下游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风险

      卓创国际主要从事建筑领域的咨询策划、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商业运管,对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全链条服务,其中房地产行业客户的建筑设计业务为卓创国际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年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约为90%,因此房地产行业的景气度以及房地产企业对商业地产和住宅项目的投资变动态势对卓创国际的业务收入具有重要影响。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宏观经济形势转变以及国家政策调控都可能给房地产业的发展带来较大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标的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如果受宏观调控或其他因素影响致使房地产行业出现不利变化,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市场开拓将会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6、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所在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属智力密集型行业,高水平的专业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建筑设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卓创国际拥有一个在建筑设计领域积累了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团队,核心人员的稳定性以及是否能够吸引更多的行业专业人才加入对卓创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交易后由于核心人员流失为目标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卓创国际原股东应在卓创国际任职不少于五年。从长期来看,如果未能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导致核心人员流失,或无法持续吸引新人才加入,将影响卓创国际的业务发展和竞争力。提请投资者注意未来人员流失影响标的公司发展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七)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关系密切。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股票价格的波动会直接或间接地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第七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同时努力积极的履行现金分红的政策,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围绕主营业务投入,一是提升公司设计及技术服务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现有市场份额;二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按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45,000,00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000.00万元。

      2、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按2013年末公司总股本45,000,00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000.00万元。

      3、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按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计算,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60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在最近三年中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现金分红比例,2012-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1,600.00万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134.50%。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7,549.05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以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三、未来三年分红计划

      本公司制定并经2015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计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同时努力积极的履行现金分红的政策,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围绕主营业务投入,一是提高公司的设计和技术服务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现有市场份额;二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调整及披露

      1、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现金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3、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若当年不进行或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未分红原因、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