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5-093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肖群先生。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4)。
2.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5-094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华锐”)拟向甘肃银行酒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决议有效期一年。
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南园)
3.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客户服务;风场的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及工程承包(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咨询、信息咨询。
4.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甘肃华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0,185.55万元,负债总额74,673.9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4,503.90万元),净资产15,511.65万元,资产负债率82.80%;2014年度,甘肃华锐营业收入8,892.63万元,净利润-1,329.35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甘肃华锐的资产总额86,489.34万元,负债总额72,220.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2,050.60万元),净资产14,268.73万元,资产负债率83.50%;2015年上半年,甘肃华锐营业收入5 ,375.66万元,净利润- 1,242.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决议有效期一年。该担保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甘肃华锐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甘肃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甘肃华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德雷、于泳、程小可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甘肃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保障甘肃华锐的正常生产经营;甘肃华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风险可控。
2.为甘肃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甘肃华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5-09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临港”)分别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下达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1号、第00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与大连装备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2102812010B00452,面积为14.0685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出让价款为3095.07万元;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与大连临港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2102812010B00441,面积为41.450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出让价款为9119.0660万元。
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认定上述两地块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经报请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大政地长收字[2015]101号),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正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与沟通,并拟向大连长兴岛管委会提交《关于暂缓华锐风电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临港塔筒制造项目用地闲置处理的申请》。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