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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72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9月21日(星期一)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全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浙江申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原章程的第十三条进行了补充。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外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委托关联方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工滑动轴承及部套件。预计截止2015年底公司委外加工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7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7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9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12,915.13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向关联方浙江申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100%股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委外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委托关联方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工滑动轴承及部套件。预计截止2015年底公司委外加工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7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申科股份”或“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科”)100%股权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上海申科净资产价值12,915.13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浙江申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投资”或“受让方”)。转让后申科股份不再持有上海申科股权,上海申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申科投资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申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望云路13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何全波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1000002757

      7、成立时间:2007年07月27日

      8、营业期限:2007年07月27日至2037年07月26日止

      9、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上海申科100%股权。该标的不存在本公司为上海申科提供担保、委托上海申科理财,以及上海申科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5555号6幢

      3、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何全波

      5、注册资本:6,250万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7001339273

      7、成立时间:2004年01月06日

      8、经营范围:滑动轴承、轴瓦、电机配件生产、加工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4年度、2015年1-8月财务数据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标的股权的价值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5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232号】。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0日。

      评估值与账面值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增值原因为存货中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销售单价扣减税费后大于成本单价;在用周转材料账面值已摊销完,本次评估按实际盘点结合可实用情况按市场价值确定评估值故导致存货评估增值。

      2.投资性房地产增值的主要是因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未来实际收益大于建造成本。

      3.固定资产增减值原因分析:

      (1)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是部分设备二手购入,本次部分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形成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是因为评估所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其折旧年限。

      (2)车辆评估增值是因为上海车牌上涨所致及企业计提折旧的年限小于车辆实际的经济寿命年限。

      (3)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是因为近电子类设备技术发展迅速、更新换代较快,价格下降;评估净值增值是由于电子设备评估时考虑的寿命年限大于折旧年限。

      4.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因为企业拥有的专利等账面无记录,其所对应的产品在未来运营期间产生的预期收益所致。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以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上海申科净资产价值12,915.13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转让方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申科100%的股权共(大写陆仟贰百伍拾万元)6,250万元出资额,按照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评估净资产值,并经协商作价 12,915.13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将按照该价格,向转让方购买上述标的股权。

      2、付款方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20%,即2,583.026万元;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配合上海申科办理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于该等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即10,332.104万元。

      3、权利和义务: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标的股权的所有权及其对应的股东权利全部归属于受让方。

      4、协议生效:本协议由各方签章之日起成立,自转让方之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约定事项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等事项。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本次股权转让将增加公司收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可实现收益约为4,228.89万元(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最终金额将以经审计后财务报告为准),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弥补经营亏损,避免公司暂停上市。股权转让后申科股份不再持有上海申科股权,上海申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关联交易外,2015 年年初至公告日本公司与申科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策略,有利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弥补经营亏损,降低财务风险。股权转让价格在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232号】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在董事会上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其程序合法、合规。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5、《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申科滑动轴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

      6、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75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外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外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拟委托关联方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远重工”)、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远数控”)加工滑动轴承及部套件。预计截止2015年底公司委外加工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董事何全波、何建东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瑞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直埠镇瑞远路2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何铿

      5、注册资本:1,350万美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400003905

      7、成立时间:2006年05月23日

      8、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工程机械、普通重型机械、冶金机械、工业电器自动化控制系统、数控车床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瑞远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诸暨市直埠镇瑞远路 1 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何铿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000192345

      7、成立时间:2014年08月21日

      8、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数控车床及配件;销售:数控车床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铸件、工程机械、普通重型机械、冶金机械、工业电器自动化控制系统、环保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压延钢板、有色金属(除贵、稀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瑞远重工、瑞远数控由公司第一大股东何全波先生的侄子何铿先生所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四)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瑞远重工总资产34,735.68万元,净资产27,053.35万元,营业收入45,048.63万元,净利润3,712.17万元;截止2015年8月31日,瑞远重工总资产45,051.31万元,净资产29,500.77万元,营业收入30,526.67万元,净利润2,447.42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瑞远数控未发生业务,无相关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8月31日,瑞远数控总资产9,412.92万元,净资产4,663.49万元,营业收入7,109.63万元,净利润663.49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瑞远重工、瑞远数控签订的《委外加工协议》,本公司委托关联方加工滑动轴承及部套件, 与关联方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依据市场情况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关联交易,年初至公告日本公司与瑞远重工、瑞远数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分别为460万元、54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7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以下修订:

      ■

      以上修正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77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9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9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五楼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

      年9月3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

      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办公室五楼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电话:0575-89005608

      传 真:0575-89005609

      联 系 人:蔡靓燕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附注:

      1、上述议案,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