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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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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5-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版)

      截至2015年3月末,本公司主要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 珠海海岸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成立,因而还未建立财务账套,故暂时无财务数据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格力地产直接持有发行人10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1、格力地产概况

      公司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6月9日

      注册资本:57,759.44万元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北路3333号28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13110001838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2015年3月末,除格力房产及其子公司外,格力地产的其他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

      3珠海鼎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 更名为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4格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40万美元

      2、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格力地产《2014年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40040024号),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截至2014年末,格力地产总资产为1,851,876.13万元,净资产为332,285.6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6,630.33万元,实现净利润31,284.86万元;按照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14年末,格力地产总资产为484,294.91万元,净资产为342,079.2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68.32万元,实现净利润7,981.85万元。

      3、格力地产所持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或存在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格力地产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该股权未被质押,且不存在争议。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2、2015年5月,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2015年1月12日,格力集团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格力集团将其持有的格力地产3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94%)无偿划转至海投公司。

      3珠海鼎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 更名为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4 格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40万美元

      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偿划转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41号),同意将格力集团所持公司300,0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海投公司。

      2015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豁免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86 号),核准豁免海投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股份,约占格力地产总股本的 51.9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5年5月15日,格力地产收到海投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其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海投公司现持有格力地产300,000,000股股份,占格力地产总股本的51.94%,为格力地产控股股东,而发行人成为海投公司的孙公司。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持有注册号为4400030000344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组织机构代码09615652-7。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8,法定代表人为鲁君四,经营范围:国有股权投资、运营、管理;国有资金优化配置和资本运营;企业管理、策划、服务;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政策性和策略性投资;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它业务。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鲁君四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2004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6年5月起,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起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3月起任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8年6月起至今继续担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起兼任总经理)。中国土木协会总会理事,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常务副会长,政协珠海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郑文森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哈尔滨环球动力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起至今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周琴琴女士,现任格力房产董事、总经理。1966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7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珠海市仕成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2月,任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成本部部长;2009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会所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2月至今,任珠海格力地产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3年5月至今,任珠海格力船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徐青女士,现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2006年7月至2014年3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14年8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执行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周琴琴女士,现任格力房产董事、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部分介绍。

      王绪权先生,现任格力房产副总经理,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3年8月至1998年6月,任江苏省海洋运输总公司会计;1998年6月至2002年7月,任珠海市庆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主管;2007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11至2013年6月,任西安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薇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1988年8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从事建筑专业设计及项目管理等工作;2005年7月至2012年7月,就职于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等工作,任职副总经理;2012年8月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阳茜怡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64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京都(日本)府立大学进修。1993年至1995年,任格力磁电(原格力美达)外销部部长;1998年至2008年,任爱吾企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8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黎萍女士,现任格力房产财务总监,1972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9年3月至2009年5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6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4年5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珍群女士,现任格力房产公司董事会秘书。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91年8月至1994年3月,任珠海市香洲区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出纳;1994年4月至2001年11月,任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公司办公室主管、销售部长;2001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珠海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行政经理、董事会秘书;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12月至今,任董事会秘书;2012年1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雷鹏先生,现任格力房产工程总监,1965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6年8月至1998年5月,就职于武汉市科协科发有限公司;1998年5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武汉新鸿基置业有限公司;2002年1月至2010年7月,任武汉宏宇实业集团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4年5月,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格力广场项目部经理;2014年5月至今,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工程总监。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聘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公司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股权,因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权;公司未发行过债券,因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持有公司债权。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主要产品包括住宅、附属或配套商业、城市综合体等。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业务。其中,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二级资质及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公司拥有一级资质,其证书编号为建开企[2012]1180号。

      1、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房开发业务主要经营指标

      ■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

      3、截至2014年末,公司房地产项目情况汇总

      (1)2012年初至2014年末,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说明:格力广场二期、格力广场一期C区为报建时的项目名称,对外销售时项目名称对应为:格力广场三期、格力广场四期。

      2)拟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综上,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区域仍以珠海地区为主,因此公司在形成一定区域影响力的同时,也存在着业务区域相对集中风险。为此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积极扩大业务范围,力求分散房地产销售区域,最终在2014年联合母公司格力地产和上海弘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上海浦东新区地块,成功进入上海市场。该地块合同总价为30.64亿元,公司占该地块权益的30%,格力地产占40%。后期,随着上述上海地块的开发,以及公司继续积极开拓珠海外市场,公司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现状将会得到有效改观,经营业绩也将会进一步提高,这对公司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务和实现盈利的可持续性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主要项目有格力香樟、格力广场一至三期及格力海岸等,部分项目实景图如下:

      ■

      ■

      ■

      4、截止2014年末,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的各项业务良性发展,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

      (三)主要业务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所属房地产业的产业链长、波及面广,其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建筑业、建材业(包括机械、钢铁、玻璃等)、工程设计(包括勘测测绘和设计单位)及其他行业,下游产业则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及其它产业。

      1、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

      2、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

      由于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商品房,且绝大部分客户为个人,为了保护购房者的隐私,公司对客户信息进行了隐私处理。

      (四)公司所在的房地产行业状况

      1、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1)我国房地产整体发展情况

      房地产行业是进行房产、地产的开发和经营的基础建设行业,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目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主要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512,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95,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住宅投资64,352亿元,增长9.2%;办公楼投资5,641亿元,增长21.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4,346亿元,增长20.1%;201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18.53%。此外,2014年商品房销售额占GDP 的比重为12%。房地产投资继续保持着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且继续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图 2010-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数据来源:2014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近年来,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控。各项政策的持续出台和逐步落实,对包括地方政府、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购房者在内的各相关主体行为均产生了显著影响。尤其是2011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最严厉的政策调控,一系列调控措施密集出台,包括:房产税试点和限购政策,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次加息,首套房贷利率上浮等。在政策严厉打压下,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调控效果在各级城市显现。2012年,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坚持不放松。一方面,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另一方面,强调促进房地产价格合理回归,保护合理自住需求。

      2013 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持续执行限购、限贷政策的同时,要求逐步完善保障房、房产税等行业调控长效机制,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2013年7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并提出“积极释放有效需求,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保持合理投资增长,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由此看来,城镇化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并为房地产行业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2014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这是近十年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未提及“房地产调控”,而是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政府完善住房保障机制的目标和任务。

      进入2015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尤其是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为此中国政府在救市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

      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调整

      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在本次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明显的发现没有了“抑制”、“投机”、“调控”等词汇,取而代之的是“稳定”、“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的定调是相对平稳和积极的。

      专家表示,近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是对中央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指示的呼应,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

      2015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政策四:2015年3月30日 央行宣布二套房款首付可低至四成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五:2015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总体来看,随着国民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加大,尤其是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房地产行业的持续低迷,各级政府部门均采取了积极的救市政策,旨在贯彻2015年“两会”所提出的“稳定住房消费,打造稳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业内专家表示,整体来看,2015年的房地产政策还将进一步宽松,房地产政策将延续去行政、重市场的调控思路,并有望在营业税征收、一线城市中部分城市的限购等环节进一步放开,地方政府还将非常直接的出台税费减免,购房补贴等多种救市政策。

      (2)住宅房地产发展状况

      近年来,全国住宅房地产的开发投资虽然增速放缓,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基本稳定在65%以上。其中,2014年住宅开发投资金额为64,352亿元,较上年增长9.2%;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住宅开发投资11,156亿元,同比增长5.9%,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00%。

      表 全国住宅房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

      (资料来源:wind资讯)

      与住宅房产开发投资的持续增长相比,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除2014年受国民经济持续下行的影响而导致的房地产销售下降外,在近年均呈现了稳步增长的局面。其中2013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及金额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115,722.69万平方米,同期增长17.50%。

      鉴于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将在2015年采取的一系列救市政策,预计2015年的房地产销售情况将会好于2014年。

      (3)商业房地产发展状况

      近年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消费需求旺盛,企业盈利能力增强,规模快速扩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增加,这些因素共同促进了商业房产的发展。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从2010年的7,455.78亿元增长为2014年的17,132.40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23.12%。

      对于商业房地产的销售方面,由于其容易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商业房地产的销售面积和金额处于快速增长期;2009年以来,受整体经济缓慢复苏的影响,销售面积呈现较为稳定的状态,但销售价格经历了较为明显的波动。

      (4)土地需求旺盛、价格快速攀升

      我国土地市场发展迅速,土地需求量旺盛,当年购置土地面积从2001年的2.34亿平方米上升为2014年的3.34亿平方米,2012年受宏观环境影响,政府对土地的总量控制逐渐加强,当年土地购置面积下降至3.57亿平方米。2014年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为3.34亿平方米,为近5年内最低水平,较上年大幅下降13.99%。

      图:全国购置土地面积、新开工房屋面积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近年来,我国土地出让制度基本实行“招、拍、挂”以来,土地价格的决定权交还给市场,使原本隐藏的土地价格获得释放,加之我国地少人多、18亿亩耕地底线不能动摇、城市拆迁难度逐步加大等因素,在商品房市场需求的支撑下,全国土地交易平均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攀升。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费上升。

      图:全国土地购置费用及其增速情况

      单位:亿元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08年全国土地购置费用为5,995.60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了23.03%。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对土地交易市场进行严格的宏观调控。2009年土地购置费用为6,023.70亿元,涨幅为0.47%,较2008年下降了22.6个百分点。自2010年开始,全国土地购置费用加速上升。随着国家在2011年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房地产土地交易市场大幅降温,土地交易价格随之回落。2011年土地购置费用为11,527.25亿元,涨幅较2010年的66.01%下降为15.27%,降幅达到50.7个百分点。这也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在土地市场上的必然反应。2012年,全国土地购置费用为12,100.15亿元,涨幅回落至4.97%。2013年,全国土地购置费用为13,501.73亿元,涨幅回升至11.58%。2014年,全国土地购置费用高达17,458.53亿元,涨幅升至29.31%。

      (5)房地产市场价格上下波动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全国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我国房价在1998至2002年期间表现较为平稳,但在2003年下半年和2007年初,我国房价开始出现了二轮快速增长。为应对2003年的房价快速增长,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受此影响,房价涨幅于2005年上半年开始下降。同样,为了抑制2007年初房价的快速增长,2007年底政府出台了“二套房房贷政策”、《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调控政策,随后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房价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2008年我国房价波动剧烈。2008年第1季度,全国商品房售价同比上涨10.9%,同比涨幅创历史新高。2008年8月,国内房地产价格出现近10年来首次下跌。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以及房地产市场自身的调整等诸多因素,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加速下降趋势,全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2008年10月,为刺激房地产市场,金融机构可在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可调整为20%,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得以释放,至2009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超过了2007年全年7.6%的涨幅。

      2009年年底的房价大幅上涨直接引发了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变革。2010年1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公积金新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继续严格调控。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第二套房的房贷首付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将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受2011年限购政策的影响,加之按揭成本的迅速下降,2012年全国商品房均价走势相对平稳,全年房价增速略高于2011年,其中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一季度经历了一轮价格反弹。根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从2012年6月起至2014年5月,百城住宅价格指数呈连续环比正增长态势,并于2013年9月达到峰值,当月环比增幅达到1.07%。2014年房地产整体行业形势严峻,从2013年房地产行业暴涨之后到2014年意外遇冷,行业负增长的现状甚至回到了2008年至2009年的低点。2014年房地产行业政策也从明确分类调控,到逐步取消限购,放松限贷,再到降息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2、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前景

      (1)经济稳定增长为房地产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总体形势保持着蓬勃发展的势头,尤其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2001~2012年间,全国GDP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亦维持在12%以上。2012年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抑制房价过高及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虽然2014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至7.4%,但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健的发展,为房地产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图:GDP、GDP增速及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

      单位:亿元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城市化进程及居住水平的不断改善为房地产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源动力

      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二是城市本身的旧城改造,三是居民消费和投资的需求不断上升。虽然我国2013年城市化率53.7%,与发达国家平均70%-80%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但是每年1%的城市化速度将使城市人口保持稳步提升,城市人口的增长势必带动大量的租房和购房需求。预计我国持续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平均每年将带来2.4亿平方米的新增住房需求,从而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而改善性需求增速也将比较明显,虽然我国住房自有率比较高,但随着收入的提高,以住宅面积提高为代表的居民住房改善性需求将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3)房地产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

      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处于低集中度的状态。近几年来,新房开发整体增量空间受限,房企布局由扩张转向收敛,由于核心城市土地竞争愈加激烈,高地价已透支未来房价的上升空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投资门槛上升,大型开发商在土地市场的竞争优势明显。同时融资能力的差异也使得具有良好资质和资产负债表的大型开发商融资成本低于行业水平,致使中小开发商逐步退出竞争,行业集中度因此也得到快速提升。目前处于行业增速低迷时期,由于龙头地产公司在销售及内部管控的优势愈发明显,行业集中度提升有加速趋势。根据“2014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统计数据,2014年房地产百强企业销售额市场份额达35.4%,较上一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提升幅度为近5年最高。综合实力TOP10企业销售额市场份额达15.6%。

      图: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

      ■

      (数据来源:2014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

      (4)原材料价格高位,行业利润率将持续下行

      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进行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速度得到抑制,与此同时,我国土地出让制度自基本实行“招、拍、挂”以来,土地价格的上涨,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费上升。同时,土地增值税、土地闲置费等税费的严格征收,建筑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的增加,导致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压缩了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

      图:上市房地产企业盈利能力逐步下滑趋势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5)未来市场可能逐步进入品牌竞争时代

      随着土地供应市场的日益规范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供求将逐渐走向平衡并可能由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将主要集中在规模、品牌、产品附加价值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在科技高度发达、信息快速传播的今天,产品、技术及管理决策等容易被对手模仿,难以成为企业的核心专长,而品牌一旦树立,则不但有价值并且难以模仿。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房地产企业将会越来越重视市场细分和产品品质的差异化,竞争的层面也更趋多元化,房地产市场将逐步由产品时代进步到品牌时代。

      (五)公司所在的房地产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过去十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特别是大型房地产企业依靠规模、资本、品牌等优势,规模效益进一步凸显,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据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近日发布的《2014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2014年全国房地产百强企业销售总额高达27,007.4亿元,行业“大鱼吃小鱼”的趋势明显,全年完成并购和筹划并购的案例超230起,百强企业并购总数占行业4成左右。

      在2014年,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百强企业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灵活的销售策略和突出的品牌优势,销售业绩逆势上涨,全年实现销售总额27,007.4亿元,销售面积24,978.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4%和1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和17.9个百分点;百强企业的市场份额上升至35.4%,较上一年增加了5.9个百分点,综合实力TOP10企业的市场份额达到15.6%,较上一年增加3.7个百分点,销售总额占百强企业44%,领先优势进一步凸显。

      公司作为珠海最具实力和影响力的房地产企业之一,近年来通过房地产市场化开发和多元资源整合,锐意开拓,稳中求进,不仅取得丰厚的经营成果和瞩目的业绩,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管理和开发经验,凝聚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和精英。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同时,格力地产着力打造全新的品牌战略,树立起鲜明的行业标杆形象。公司的母公司自2009年成功上市以来,其一直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在珠海、重庆、西安、香港、上海等地拥有30余家成员企业,并在品牌效应影响下,业务范围不断向纵深拓展。

      综上,鉴于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房地产行业整合的提速,其市场竞争也将愈发升级,而实力雄厚、具有相当规模和品牌优势、规范成熟的房地产企业将成为市场的领导者。公司作为一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房地产企业,将适时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扩张,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逐步成长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型房地产企业。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产品结构优势

      由于房地产市场受到政策及经济周期影响较大,单一住宅开发存在一定周期性,为此公司积极实施多元化战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在保持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以现有产业为基础,抢抓时机,主动思变,以点带面,进行产业升级,确立了 “房地产主业、特色海洋经济、特色口岸经济以及现代服务业并行发展”的全新产业格局。

      (2)丰富的开发经验优势

      公司坚持“专筑城市,专注生活”的理念,以“好品质,筑好家”为宗旨,在开发一系列精品项目的过程中,以精深的规划设计、精良的建筑质量、精锐的工程技术和精准的项目管理获得了业界和消费者的高度评价,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管理和开发经验,凝聚了大批的专业人才。公司格力广场项目还以其先进的规划设计、高端的楼盘品质获得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最高奖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工业精神”打造的严谨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提出以“见细入微,精益求精”的“工业精神”打造房地产,创建精品工程,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了极为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和肯定,公司“好品质,筑好家”的口碑广为人知,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目标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在兼顾产品价值和目标客户购买力的基础上,根据预期的目标收益锁定产品的基本目标成本,制定项目成本预算,在项目开发中始终坚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成本是竞争的核心”原则。项目开发管理方面,对规划、设计、施工到销售、物业服务等各个环节,坚持以成本预算控制为中心,力求精简高效;成本控制方面,实行较为严格的成本核算流程,责任主体的报酬与每一环节质量、成本控制结果相挂钩。

      (5)灵活的经营机制和专业的管理运作

      公司严格遵循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思路,采取共赢、共享、共进的经营机制,不断超越自我,锐意进取。公司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能力,并通过长期的项目实践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有机融合,公司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呈现良好的适应能力,公司通过丰富的项目决策、定位、开发、推广和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了专业的管理运作优势。

      (6)先进的设计理念和高质量的产品

      公司秉承“专筑城市,专注生活”的理念,旨在为客户营造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具有文化艺术氛围的文明社区。公司在项目开发中一直以创新和进取作为工作方针,着力在建筑的精细化、环境的优美化方面下功夫;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住宅的品质和舒适度,不断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建立了建筑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体系。基于多年的项目开发经验,公司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采用了诸多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7)区位优势

      公司目前主要开发项目集中在珠海地区,公司为区域领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珠海市近年区域生产总值、人均消费水平等逐年提高,各项指标位居广东省前列,居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同时,珠海作为珠江西岸城市的核心,正在积极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建立横琴新区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以进一步加强澳门对珠海的带动作用。随着港珠澳大桥、广珠铁路、广珠轻轨等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工,珠海未来的发展空间更加宽广。在未来的区域发展过程中,公司的区位优势将进一步体现

      (8)土地储备优势

      公司目前土地储备充分,土地成本相对较低,可满足公司未来多年的开发需求。项目所在地居民购买力水平较高,市场空间较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六)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战略

      1、多元化的经营方针和战略

      目前,公司在保持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以现有产业为基础,抢抓时机,主动思变,以点带面,进行产业升级,确立了“房地产主业、特色海洋经济、特色口岸经济以及现代服务业并行发展”的全新产业格局。

      (1)房地产主业方面,公司集开发建设、工程设计、建材装饰、营销策划、配套服务等于一体,业务遍及房地产业全链条,并以潜心研发产品,狠抓工程质量为理念,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因此所开发的项目问鼎“詹天佑奖”、“全国优秀示范小区”、“全球人居环境生态社区”等大奖,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精品工程的标杆形象。

      (2)口岸经济产业方面,受珠海市政府委托,公司肩负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基础建设的使命,同时承担着口岸中心商业区、配套商业区的综合建设项目,在粤港澳区域加强沟通机制、创新合作模式、探索社会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深化区域合作,承接产业优化,为城市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3)海洋经济产业方面,随着在洪湾渔港、香洲码头、人工岛口岸等城市重点工程以及对万山、庙湾等岛屿的辐射,将形成集冷库冷链、物流配送、海洋科技、休闲旅游、幸福村居等于一体的海洋经济产业格局,并逐步开发游艇产业、港口泊位及配套服务等,为城市建设及区域交通配套发展做着积极努力。

      (4)现代服务业方面,涵盖物业服务、物业代理、健身餐饮、配套教育、海岛酒店、船务、物流、交通运输、建材贸易、生态农业等内容。不同于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围绕高增值服务、高文化品位、高科技含量、高情感体验展开,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新品牌特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

      综上,多元化的经营理念和全新的利润增长点必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收益。

      2、加大一线城市的开发量

      未来,公司在继续加大项目开发量的同时,将重点开拓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市场。2014年12月24日,格力地产公告宣布,其与公司,以及上海弘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竞得上海浦东前滩地区两宗土地,土地总价30.64亿元。这是公司首次在上海获得土地项目,且楼面价均在5.3万元/平方米以上。其中,前滩地区32-01地块楼面价高达6.58万元/平方米,溢价率127%,刷新此前上海单价地王纪录。

      目前国内一线城市指的是在全国政治、经济等社会活动中处于重要地位并具有主导作用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大都市。其主要体现在城市发展水平、综合经济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对人才吸引力、信息交流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交通通达能力等各层面,一线城市在生产、服务、金融、创新、流通、综合商业指数等全国社会活动中起到引领和辐射等主导功能。由此可见,加大对一线城市的开发力度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坚持适度增长土地储备规模的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在把握开发节奏的基础上,抓住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功能布局演进与消费升级等契机,继续适度增加相关土地储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将进一步做好销售、生产、财务、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外地重点市场开拓方面的工作,并以“建设理想城市,创造幸福生活”为出发点,注重发展质量,拓展中高端市场,谋求跨区域发展,立志把公司打造成为一家在国内较具影响力的优质地产公司。

      (七)发行人关于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专项自查情况

      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以下简称“《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以下简称“《国十一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新国八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以下简称“《国五条》”)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等相关规定,公司组成自查小组对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房地产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

      经自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及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过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格力地产及其控股股东已作出相应承诺,如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最近三年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

      (二)相关机构最近三年运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并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设立了执行监事,组建了经理层,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法人治理的各项有关制度。

      报告期内,相关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相应议事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独立、有效地运行,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1、 股东审议批准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提交股东进行审议的事项共计8次,具体情况如下:

      ■

      2、 董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董事会40次,具体情况如下:

      ■

      3、 执行监事工作情况

      由于发行人为非上市的非股份制公司,因而不设监事会,只设有一名执行监事。执行监事列席董事会,并对相关议案提出意见。截至2014年12月末,执行监事均能够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十、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已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做到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保持独立性。1、 业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体系,从项目立项、土地储备、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销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均采取市场化方式经营,不存在影响其业务独立性的同业竞争或重大关联交易。

      发行人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业务上依赖股东的情况。

      2、 人员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并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及职责履行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3、 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全部土地、房产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发行人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

      4、 财务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进行财务决策和安排,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越过公司合法表决程序干涉公司正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情形;发行人财务机构独立,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由公司独立聘用和管理;发行人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申报纳税。

      5、 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设立了执行监事,组建了经理层,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发行人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等国内主要银行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3月末,发行人获得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93.6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8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人足额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7亿元,占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6.00%,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①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④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⑤利息保障倍数 =(利润总额 + 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⑥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2012年度至2014年度的连续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40040060号),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④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⑤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指标采用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为2012年期末余额;其中2015年一季度指标采用的利润表数据未拓展至2015年全年,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于2015年一季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格力电器无限售流通股27,330,000股,所得收益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进而导致当期的净利润相比2014年度大幅提高,鉴于该收入为非经常性收入,可持续性难以判断,因而不宜将2015年一季度的净利润拓展至全年,而直接采用2015年一季度净利润

      ⑥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⑦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他应收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其他应收款平均余额;其中2012年指标采用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为2012年期末余额;其中2015年一季度指标采用的利润表数据拓展至2015年全年

      ⑧其他应收款周转天数=360/其他应收款周转率

      (二)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合并报表口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

      2、每股收益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二、发行本次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7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亿元计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4年12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

      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财务报表的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本公司2015年第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4日提请股东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开发周期较长,资金占用大。而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由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补充,在目前银行信贷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使用期限较长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来解决流动资金不断增长的需求是非常必要的。

      故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起到重要作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等功能。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具体影响请见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之“二、发行本次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7亿元、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88.34%增加至88.81%,公司的债务结构仍然合理,符合房地产开发行业特点,既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又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7亿元、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流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1.52增加至1.59,而公司的速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也将由本次债券发行前的0.22提高至0.30。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了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又满足了公司正常的生产及运营的需要,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担保人与发行人签署的担保合同;

      八、担保人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九、担保人2014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合格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