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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5-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投”)与ENGIE集团签订了《关于推动和开发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现将协议涉及公司的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协议中与公司有关的主要内容

      1. 重庆能投和ENGIE集团同意对旗下合资公司“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第一次增资两亿元人民币,旨在加强股权结构(即由原ENGIE持股5%、公司持股95%,变更为ENGIE持股40%、公司持股60%),且继续推进弹子石CBD项目和陈家桥医院项目的发展,并致力于在中国开发更多的新项目。

      2.重庆能投和ENGIE集团同意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弹子石能源站进行回购(经双方同意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RMB165,868,122.50元,包括税费和资金占用利息,最终以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准),并且ENGIE将对弹子石项目第二&第三期的技术方案进行优化并实施,以确保进一步对项目进行优化。未来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额确认为十亿元人民币。

      二、 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庆能投旗下发展分布式能源业务的主要平台,有利于借助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增强其资本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在分布式能源业务方面的战略布局。

      对于该协议下涉及公司的具体合作项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尚需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5-03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在涪陵工业园新区开发分布式

      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9日,公司与ENGIE、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涪陵新区管委会”)签订了《在涪陵工业园新区开发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

      一、 战略合作方介绍

      1. ENGIE

      ENGIE的前身为苏伊士环能集团(GDF SUEZ),其于2015年4月更名为ENGIE。苏伊士环能集团由苏伊士集团和法国燃气集团于2008年合并而成。目前,ENGIE已成为活跃在全球的能源领军角色,其业务和专业技能覆盖发电、天然气和能源服务这三大板块。ENGIE业务分布在全球70个国家。

      2. 涪陵新区管委会

      涪陵新区管委会是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管理机构。涪陵区是重庆市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要地,是重庆大都市重要卫星城,涪陵区新城区是国家新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的示范基地,千亿级工业园区,重庆“十强工业园区”。目前,涪陵区新城区集聚的主要行业包括:机械制造、制药、食品、电子和材料等。

      二、 协议主要内容

      通过友好协商,三方认为在涪陵工业园(重庆涪陵鹤凤大道6号)建立一个新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具有可行性,同意就该项目开展合作、真诚协商,在令各方满意的基础上,就项目开发和建立合资公司等事宜达成协议。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将是项目的投资及运营。该项目将为工业园区内客户以及附近客户提供制热(蒸汽)和制冷服务;根据项目的最终核准情况,项目所发电力将出售给电网、或将提供给最终用户。同时,该项目将是涪陵工业园区内唯一指定的分布式能源项目,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拥有向园区客户提供蒸汽和制冷的独家权益。

      三方同意将提供资源和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使项目顺利通过关键阶段,致力于使本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ENGIE将作为牵头人负责项目的总协调,同时ENGIE将为项目的技术方案、运行和维保方案提供专业经验。在项目前期,由ENGIE、重庆燃气和涪陵新区管委会将成立一个“指导委员会”,以便对项目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和决定。

      为达成并完善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对项目开发和投资的各种因素进行研究,包括将重庆燃气与ENGIE共同投资设立的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项目公司的控股方。具体的合资合作方案将根据各方的角色和职责进行定义。

      三、 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依托地方政府资源及ENGIE的项目运营及管理优势,拓展公司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和战略布局,推动重庆地区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品牌和知名度。

      四、 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为三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尚需合作三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