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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5-074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8)。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2015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24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选举刘国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周建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曹际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鲁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 选举徐国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选举朱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 选举张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该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王治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进行选举。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青岛即墨市青威路1626号)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37,投票简称:海美投票

      3、在投票当日,“海立美达”“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537;

      (3)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表所示:

      ■

      说明: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3)选举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以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亓秀美女士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qixiumei@haili.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本次会议第1、2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如果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投票超过其累计投票数的最高限额,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15年 月 日